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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不动产证房子能买卖么??
释义
    可以买卖。不动产证=房产证+土地证。房屋做不动产登记是房屋所有权公示手段。房屋产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经依法登记,发生效力;未经登记,不发生效力。也就是说,如果你买房子没有进行过户等不动产的产权登记,房屋的所有权并不属于你。房子办了不动产证是可以买卖的,不动产权属证书是权利人享有该不动产物权的证明。不动产权属证书是权利人享有该不动产物权的证明。
    不动产权属证书记载的事项,应当与不动产登记簿一致;记载不一致的,除有证据证明不动产登记簿确有错误外,以不动产登记簿为准。第二十条规定,当事人签订买卖房屋或者其他不动产物权的协议,为保障将来实现物权,按照约定可以向登记机构申请预告登记。预告登记后,未经预告登记的权利人同意,处分该不动产的,不发生物权效力。预告登记后,债权消灭或者自能够进行不动产登记之日起三个月内未申请登记的,预告登记失效。
    不动产登记怎样办理?
    1、申请不动产登记的,申请人应当填写登记申请书,并提交身份证明以及相关申请材料。
    2、按份共有人转让其享有的不动产份额,应当与受让人共同申请转移登记。
    3、无民事行为能力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申请不动产登记的,应当由其监护人代为申请。
    4、当事人可以委托他人代为申请不动产登记。
    5、因继承、受遗赠取得不动产,当事人申请登记的,应当提交死亡证明材料、遗嘱或者全部法定继承人关于不动产分配的协议以及与被继承人的亲属关系材料等,也可以提交给公证的材料或者生效的法律文书。
    法律依据:
    《民法典》
    第二百零八条,不动产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应当依照法律规定登记。动产物权的设立和转让,应当依照法律规定交付。
    第二百零九条,不动产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经依法登记,发生效力;未经登记,不发生效力,但是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城市房地产管理法》
    第三十八条规定,下列房地产,不得转让:
    (一)、以出让形式取得土地使用权的,不符合本法第三十九条规定的条件的;
    (二)、司法机关和行政机关依法裁定、决定查封或者以其他形式限制房地产权利的;
    (三)、依法收回土地使用权的;
    (四)、共有房地产,未经其他共有人书面同意的;
    (五)、权属有争议的
    (六)、未依法登记领取权属证书的;
    (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禁止转让的其他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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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1/24 15:41:4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