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出生证什么时候能办 |
释义 | 出生证在新生儿出生后一个月内能办。 《出生医学证明》是由国家卫生与计划生育委员会统一印制,以省、自治区、直辖市为单位统一编号。出生证一般是在出院之前就要办理,最迟在出生后30天内办理。 办理孩子的出生证明必须到孩子出生的医院进行办理,并且办理要及时,按照医院规定的办理时间进行办理,有的医院是在孩子大人出院的一个月内进行办理,有的是3个月内,但一定不能跨年再办理,很麻烦。办理出生证明之前要问清楚医院的具体办理时间,有的医院一个星期只有一天可以办理。宝宝的名字一定要决定好,出生证明一旦办理发放是无法更改的,更改会有不必要的麻烦。办理的时候需要携带父母的身份证,不需要户口本,身份证上面的名字出生日期等信息要和住院时输入的信息名字相符合,身份证必须是有效的二代身份证。办理孩子的出生证明必须携带结婚证(爸爸的或者妈妈的)。有的医院可能还需要携带出院时结算清单和准生证。 出生证明所需的证明材料如下: 1、新生儿父母身份证:原件、复印件各一份; 2、户口簿; 3、孕产妇保健册; 4、儿童保健册; 5、准生证(一孩生育登记单); 6、出院结算单、收据; 7、新生儿母亲手戳; 8、新生儿姓名; 9、由婴儿父母或监护人出具的“亲子关系声明”; 10、该婴儿与其父母(监护人)亲子关系的旁证。旁证为家庭接生员出具的接生情况证明(同时附家庭接生员考核合格证书复印件),或婴儿父母或监护人任何一方户籍所在地居民(村民)委员会或单位出具的证明,或亲子鉴定证明。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 第七条 婴儿出生后一个月以内,由户主、亲属、抚养人或者邻居向婴儿常住地户口登记机关申报出生登记。弃婴,由收养人或者育婴机关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出生登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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