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立诉前调解案件是什么意思 |
释义 | 立诉前调解案件是在诉讼前先进行调解。 人民法院审理民事案件,根据当事人自愿的原则,在事实清楚的基础上,分清是非,进行调解。只有向法院递交了“起诉书”和相关证据资料,法院立案庭收到这些资料,进行了审查,认为符合立案条件,并出具加盖法院公章的“受理(或立案)通知书”后案件才算立案了。所以,诉前调解不算立案。 诉前调解怎么调解 调解并不是民事诉讼必要的程序,如果双方当事人或者一方不同意调解的,法院就要及时对案件作出判决。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九十六条人民法院审理民事案件,根据当事人自愿的原则,在事实清楚的基础上,分清是非,进行调解。 第九十七条人民法院进行调解,可以由审判员一人主持,也可以由合议庭主持,并尽可能就地进行。 人民法院进行调解,可以用简便方式通知当事人、证人到庭。 第九十八条人民法院进行调解,可以邀请有关单位和个人协助。被邀请的单位和个人,应当协助人民法院进行调解。 第九十九条调解达成协议,必须双方自愿,不得强迫。调解协议的内容不得违反法律规定。 诉前财产保全是什么意思 所谓诉前财产保全,也就是诉前保全,是指利害关系人因情况紧急,不立即申请财产保全将会使其合法权益受到难以弥补的损害的,可以在起诉前向人民法院申请,由人民法院所采取的一种财产保全措施。与诉前财产保全有关的民事争议必须有给付内容。争议的民事法律关系应是有给付内容的,如不是因财产利益之争,而是人身名誉之争,无给付内容的,法院就不能采取诉前保全措施。诉前财产保全属于应急性的保全措施,目的是保护利害关系人不致遭受无法弥补的损失。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2017修订)》第九十三条 调解的原则 人民法院审理民事案件,根据当事人自愿的原则,在事实清楚的基础上,分清是非,进行调解。 该内容由 闫璨律师 和 律说律答 共创回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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