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在深圳办离婚证的地方 |
释义 | 在深圳办离婚证的地方为民政局。夫妻双方可以到该方的居住地民政局办理离婚手续;如果夫妻有一方不同意离婚,另一方需要起诉离婚;一方起诉离婚的,一般在另一方户籍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户籍所在地和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向经常居住地经常居住地是指公民离开住所地至起诉时已连续居住一年以上的地方法院起诉。 婚姻登记机关查明双方确实是自愿离婚,并已经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予以登记,发给离婚证。 一、关于离婚起诉管辖权 (一)原则性规定:由被告住所地管辖;被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解释:公民的住所地是指公民的户籍所在地;公民的经常居住地是指公民离开住所地至起诉时已连续居住一年以上的地方) (二)经常性的情况:夫妻一方离开住所地超过一年,另一方起诉离婚的案件,由原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夫妻双方离开住所地超过一年,一方起诉离婚的案件,由被告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没有经常居住地的,由原告起诉时居住地的人民法院管辖。 二、女方异地起诉离婚程序 一方起诉离婚的,一般在另一方户籍所在地(住所地)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户籍所在地和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向经常居住地(离开住所地最后连续居住一年以上的地方)法院起诉。存在特殊情况,可以在原告所在地起诉离婚,但是不能在其他地方起诉离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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