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驾驶证可以处理拿证之前的分吗 |
释义 | 不能。驾驶证暂扣期间,驾驶人是不能驾驶机动车的,否则将按照无证驾驶处理,罚款200到2000元,拘留15天以下。 1、驾驶证从发证日期开始算起,一年为一个记分周期。 2、每个记分周期有12分,一旦扣分累计到12分,或者一次就扣12分的,要到交警队的法制科学习一周,考试合格,驾驶证才能继续使用。 3、因此在一个周期内有非法记录扣分的,最好在记分清零前处理掉。流程也很简单。 a、拿着驾驶证、身份证、行驶证,到当地的交通违处大厅,那证件交给工作人员。 b、工作人员会调出你的违法信息要你确认,确认是你的违法信息,工作人员会给你打议案处罚决定书。 c、拿着处罚决定书到指定银行交罚款,罚款交完,违法记录就消掉了。 d、这个罚款必须在15日内交完,超过15天的,每天收取3%的滞纳金,但滞纳金的总额不能超过罚款总额。 一、驾驶证办理流程: 1、受理岗审核机动车驾驶证申请人提交的机动车驾驶证申请表、机动车驾驶人身体条件驾照报考申领流程图证明和身份证明。不符合规定的,出具退办凭证。 符合规定条件的,查询全国公安交通管理信息系统,确认申请人不具有已申领机动车驾驶证、被吊销机动车驾驶证未满两年、驾驶许可依法被撤销未满三年、造成交通事故后逃逸被吊销机动车驾驶证的情形,并在计算机管理系统中记录查询结果后,受理申请,收存相关资料。 2、受理岗预约科目一考试,核发预约考试凭证。属于驾校培训的还应查验驾校出具的培训记录。 3、考试岗按期进行科目一考试;考试前应当核实申请人,考试后应当在考试成绩表上记载考试成绩;考试合格的,应当由考试员和申请人共同在考试成绩表上签名;考试不合格的,告知申请人不合格原因,并可以当场补考一次。 4、档案管理岗复核受理岗收存的资料和科目一考试资料,核对计算机管理系统的信息,确定机动车驾驶技能准考证明编号,并制作准考证明。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九条 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处二百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 (一)未取得机动车驾驶证、机动车驾驶证被吊销或者机动车驾驶证被暂扣期间驾驶机动车的; (二)将机动车交由未取得机动车驾驶证或者机动车驾驶证被吊销、暂扣的人驾驶的; (三)造成交通事故后逃逸,尚不构成犯罪的; (四)机动车行驶超过规定时速百分之五十的; (五)强迫机动车驾驶人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和机动车安全驾驶要求驾驶机动车,造成交通事故,尚不构成犯罪的; (六)违反交通管制的规定强行通行,不听劝阻的; (七)故意损毁、移动、涂改交通设施,造成危害后果,尚不构成犯罪的; (八)非法拦截、扣留机动车辆,不听劝阻,造成交通严重阻塞或者较大财产损失的。 行为人有前款第二项、第四项情形之一的,可以并处吊销机动车驾驶证;有第一项、第三项、第五项至第八项情形之一的,可以并处十五日以下拘留。 |
随便看 |
|
法律咨询免费平台收录17839362条法律咨询问答词条,基本涵盖了全部常用法律问题的释义及解答,是法律学习及实务的有利工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