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怎样才能交公积金? |
释义 | 法律分析:新设立的单位应当自设立之日起30日内到住房公积金管理办理住房公积金缴存登记,并自登记之日起20日内持住房公积金管理的审核文件,需要到受委托银行为本单位职工办理住房公积金账户设立手续。 第一、新参加工作的职工从参加工作的第二个月开始缴存住房公积金; 第二、单位新调入的职工从调入单位发放工资之日起缴存住房公积金。 一般公积金管理对缴存时间的要求是:申请贷款时借款人连续足额缴存公积金6个月(含)以上,且公积金账户处于缴存状态,和账户里面有多少钱没关系。 公积金贷款额度:账户余额乘以25倍。个人高40万,夫妻双方高80万 需要注意的地方:有些地方用公积金贷款购买政策性住房,对缴存时间的规定与普通商品房不同。有地方对特殊人群缴存时间较宽松。 除了缴存时间,想要申请公积金贷款,还需满足几个条件: 1、具有合法有效的身份,指的是需要符合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和有效的居民身份证; 2、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3、信用良好,收入稳定; 4、具备当地房产登记部门所确认的购房合同或协议,并能办理抵押、保证担保手续; 5、已按规定支付了一定比例的首付款。 法律依据:《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 第二十四条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 (一)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 (二)离休、退休的; (三)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 (四)出境定居的; (五)偿还购房贷款本息的; (六)房租超出家庭工资收入的规定比例的。 依照前款第(二)、(三)、(四)项规定,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的,应当同时注销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 职工死亡或者被宣告死亡的,职工的继承人、受遗赠人可以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无继承人也无受遗赠人的,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纳入住房公积金的增值收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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