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丧失胜诉权起诉还有意义吗 |
释义 | 丧失胜诉权起诉是有意义的。丧失胜诉权是说当事人仍然有起诉的权利,但是提起的诉讼不能得到法院的支持,无法胜诉。没有胜诉的可能仍然可以起诉的原因是诉权是我国法律规定的公民基本权利之一,法律应当保护公民的基本权利。诉权是诉讼当事人请求人民法院行使审判权、依靠国家强制力保护其财产权和人身权的权利,诉权既包括程序性诉权,也包括实体性诉权。程序性诉权又可分为原告的起诉权和被告的应诉权,胜诉权则是一种实体性诉权,而诉讼时效实质上是与胜诉权相联系。胜诉权是法院可以依据实体法对其进行保护的权利,如果超时效也就是法院已经不能违反程序用实体法保护实体权利。即使超过诉讼时效再去也应当受理,在诉讼的过程中,在确定借款事实的前提下,如果债务人对并未注意债务的诉讼时效已过提出抗辩,债权人的实体权利能受到法律的保护。 民事诉讼时效中断的情形如下: 1、提起诉讼或仲裁,指权利人提起民事诉讼或仲裁,请求法院或仲裁庭保护其权利的行为。同时应注意,权利人起诉后又撤诉的应视为与请求相同的发生诉讼时效中断的效果; 2、权利人主张权利,指权利人在诉讼程序外向义务人明确提出要求其履行义务的意思通知; 3、义务人同意履行义务,是指权利人的相对人表示知悉该权利人的权利存在的行为。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八条 民事诉讼当事人有平等的诉讼权利。人民法院审理民事案件,应当保障和便利当事人行使诉讼权利,对当事人在适用法律上一律平等。 第九条 人民法院审理民事案件,应当根据自愿和合法的原则进行调解;调解不成的,应当及时判决。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百九十二条 诉讼时效期间届满的,义务人可以提出不履行义务的抗辩。 诉讼时效期间届满后,义务人同意履行的,不得以诉讼时效期间届满为由抗辩;义务人已经自愿履行的,不得请求返还。 第一百九十三条 人民法院不得主动适用诉讼时效的规定。 |
随便看 |
|
法律咨询免费平台收录17839362条法律咨询问答词条,基本涵盖了全部常用法律问题的释义及解答,是法律学习及实务的有利工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