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一)变更需要材料:须提供投保人死亡证明,由原投保人的法定继承人书面委托其中一名代表亲办,新投保人对被保险人须有保险利益。办理时需提供所有第一顺位法定继承人(原投保人的配偶、子女、父母)的授权委托书、有效身份证件及其与原投保人的关系证明,若继承人中存在已身故的情况,须提供身故证明,身故证明无法提供的,由其他继承人共同声明。投保人变更,不受理原投保人委托代办,仅受理现投保人及被保险人委托代办业务。 保全申请单、原投保人的身份证等有效证件的复印件、更换人员告知书、(如有豁免,可能需要)补缴保费、银行转账授权书(如更换前缴费方式是银行转帐)、(若委托他人送达变更材料)授权委托书。 (二)变更后收到材料:申请单复印件、批单、更换人员告知书复印件、银行转账授权书复印件(如果有)。 (三)受理时间:保险合同有效期内。 (四)生效时间:保全申请受理日。 (五)保全申请单上需要同时有被保险人及原投保人的签名认可。新投保人在更换人员告知书投保人签名栏签名。 (六)如原合同有豁免计划,需要在更换人员告知书上回答问题,如果没有,则无需回答。 (七)如原合同有豁免计划,可能需要投保人体检 (八)更换的投保人要符合可保性利益 (九)如原合同有豁免计划,更换的投保人要符合豁免计划中对于投保人的相关要求。 (十)当附加豁免保险的缴费期限剩余不足两年时,变更投保人后将无法附加豁免保险。 (十一)该保险合同原银行转账账号取消,需新投保人提供新的银行转账账号。 (十二)如果原合同有豁免计划,更换投保人以后保费可能发生变化,计算保费差额的开始时间为保全申请单收到日,变更后豁免险费率为保全申请受理日之前最近的一个周年日时的费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