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个人医疗保险怎么办,本人在外地能让别人代办吗??个人医疗保险应该按照如下方法办理,本人在外地可以能让别人代办,带着代办人的身份证和被保险人的委托证明即可。一、办理对象:委托人事代理的个人均可到市人才中心委托办理基本医疗保险。二、提交材料:个人与市人才中心签订的《人事代理合同书》、户口本、身份证、近期一寸彩色照片两张 (已参加过医疗保险的人员,须提供原单位名称、停办证明和本人医疗保险卡号)。参保人员提供上述材料并按规定缴纳医疗保险费后,市人才中心即为其到医保承办机构办理参保开户或接续手续。三、参加基本医疗保险应缴纳的有关费用及标准:(一)办理医疗保险证卡费用: 12元/人(一次性缴纳)。(二)医疗保险缴费基数及比例:1、按全省上年度职工平均工资的10%缴纳,配置个人帐户资金,享受城镇单位参保人员同等的基本医疗保险待遇。2、按全省上年度职工平均工资的7%缴纳,不配置个人帐户资金,按规定享受统筹基金支付的基本医疗保险待遇。3、医疗救助基金:参保人员无论选择上述哪一种缴费费率,都必须按规定缴纳医疗救助基金,享受医疗救助待遇。缴费标准为:(按全市上年度职工平均工资10%缴纳的,医疗救助基金缴费标准为:4元/月·人;按全市上年度职工平均工资7%缴纳的,医疗救助基金缴费标准为:6元/月·人,全年费用须于每年一月份一次性缴清)。四、交费时间规定:参保人员须于当月20日前缴纳次月医疗保险费用,或按季、半年、一年预缴保险费用,缴费年度为当年1月至当年12月。这样解释大家理解吗?
该内容由 杨振军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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