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上饶鸡腿为什么被禁 |
释义 | 上饶鸡腿是江西上饶特色小吃,备受旅客朋友喜爱。然而有人却生产销售假“上饶鸡腿”,2021年11月2日下午,江西省上饶市中级人民法院公开开庭审理公益诉讼起诉人江西省上饶市人民检察院诉被告孙某生产销售“上饶烤鸡腿”民事公益诉讼案。 公益诉讼起诉人认为,孙某于2020年5月开始生产并在淘宝和拼多多销售“上饶烤鸡腿”,存在以下违法行为: 1、无证生产; 2、无产品信息或冒用他人企业信息; 3、用鸭边腿冒充鸡腿; 4、电商平台注册冒用他人店铺; 5、刷单存在虚假销量。 公益诉讼起诉人也认为,孙某于2020年5月开始生产并在网上销售“上饶烤鸡腿”,存在无证生产、无产品信息或冒用他人企业信息、用鸭边腿冒充鸡腿、电商平台注册冒用他人店铺、刷单存在虚假销量等违法行为。 在调查期间经铁路派出所民警调查询问,发现6名摊贩均购买鸭边腿以充当山鸡腿,在家中对其进行制作加工,最后运往火车站售卖。随后,上饶高铁经济试验区社会发展局工作人员联合执法组顺藤摸瓜,找到流动摊贩生产“三无山鸡腿”的家庭作坊。现场卫生条件很差,作坊面积小、无防火设施,作坊内正在加工着半成品鸭边腿,现场还存放着多种食品添加剂以及制作“三无山鸡腿”的设备。 本案是上饶市中级人民法院审理的第一起消费者权益保护民事公益诉讼纠纷案。法院审理认为,被告孙某销售假的“上饶鸡腿”侵害了不特定多数消费者的生命健康权,破坏了食品消费市场安全和秩序,损害了社会公共利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消费民事公益诉讼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的规定,判决被告孙某应承担损害赔偿金,并就其侵权行为在全国公开发行的媒体上赔礼道歉。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消费民事公益诉讼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
随便看 |
|
法律咨询免费平台收录17839362条法律咨询问答词条,基本涵盖了全部常用法律问题的释义及解答,是法律学习及实务的有利工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