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个人债务法院能拍卖共同房产吗 |
释义 | 依据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夫妻一方的债务,债务人无力偿还债务的,夫妻共同的房产可以拍卖偿还债务的,但生活必需的房屋不能拍卖。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民事执行中查封、扣押、冻结财产的规定》第六条对被执行人及其所扶养家属生活所必需的居住房屋,人民法院可以查封,但不得拍卖、变卖或者抵债。 第九条查封不动产的,人民法院应当张贴封条或者公告,并可以提取保存有关财产权证照。 查封、扣押、冻结已登记的不动产、特定动产及其他财产权,应当通知有关登记机关办理登记手续。未办理登记手续的,不得对抗其他已经办理了登记手续的查封、扣押、冻结行为。 一、在我国民事赔偿没能力怎么办 是赔偿权利人可以向法院申请执行对方的财产。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民事执行中查封、扣押、冻结财产的规定: 第六条对被执行人及其所扶养家属生活所必需的居住房屋,人民法院可以查封,但不得拍卖、变卖或者抵债。 第七条对于超过被执行人及其所扶养家属生活所必需的房屋和生活用品,人民法院根据申请执行人的申请,在保障被执行人及其所扶养家属最低生活标准所必需的居住房屋和普通生活必需品后,可予以执行。 再没有能力赔偿,法院应中止执行,等行为人有执行款项时,再恢复执行。 如果是赔偿义务人,在经济上确实没有能力赔偿,只好向赔偿权利人约定赔偿期限,尽量做到诚恳道歉,让对方理解与谅解。 二、拆迁安置房可以申请法院查封吗 1、拆迁安置房属于被执行人的财产,申请人可以申请对房屋进行查封。 2、如果是生活必需的房屋,只能查封不得拍卖变卖。 3、法律规定:《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民事执行中查封、扣押、冻结财产的规定》 第二条人民法院可以查封、扣押、冻结被执行人占有的动产、登记在被执行人名下的不动产、特定动产及其他财产权。 未登记的建筑物和土地使用权,依据土地使用权的审批文件和其他相关证据确定权属。 对于第三人占有的动产或者登记在第三人名下的不动产、特定动产及其他财产权,第三人书面确认该财产属于被执行人的,人民法院可以查封、扣押、冻结。 第六条对被执行人及其所扶养家属生活所必需的居住房屋,人民法院可以查封,但不得拍卖、变卖或者抵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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