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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村委会的组织、组成和职责分别是什么?
释义
    村民委员会一般由主任、副主任和委员三至七人组成。领导干部都是通过民主选举产生的,跟我国其他民主机构一样,村委会的领导班子也是每五年选举一次,没有终身制,也不是上级机关制定的,毕竟村委会是村民实现自我管理的组织。村委会主要职责如下:
    (1)支持和组织村民依法发展各种形式的合作经济和其他经济,承担本村生产的服务和协调工作,促进农村生产建设和经济发展;
    (2)依照法律规定,管理本村属于村民集体所有的土地和其他财产,引导村民合理利用自然资源,保护和改善生态环境;
    (3)尊重并支持集体经济组织依法独立进行经济活动的自主权,维护以家庭承包经营为基础、统分结合的双层经营体制,保障集体经济组织和村民、承包经营户、联户或者合伙人的合法财产权和其他合法权益;
    (4)宣传宪法、法律、法规和国家的政策,教育和推动村民履行法律规定的义务、爱护公共财产,维护村民的合法权益,发展文化教育,普及科技知识,促进男女平等,做好计划生育工作,促进村与村之间的团结、互助,开展多种形式的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活动;
    (5)支持服务性、公益性、互助性社会组织依法开展活动,推动农村社区建设;
    (6)多民族居住的村,村民委员会应当教育和引导各民族村民增进团结、互相尊重、互相帮助;
    (7)遵守宪法、法律、法规和国家的政策,遵守并组织实施村民自治章程、村规民约,执行村民会议、村民代表会议的决定、决议,办事公道,廉洁奉公,热心为村民服务,接受村民监督。
    村委会是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不是国家基层政权组织,不是一级政府,也不是政府的派出机关。因此,乡镇政府与村委会的关系,不能简单地照搬上下级政府之间的关系,必须与村委会的性质相适应,必须有利于村民自治的落实,有利于农村民主政治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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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3/6 2:54: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