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父母子女间的权利义务因什么而解除 |
释义 | 父母和子女之间的权利义务关系是一种特殊的亲属关系,双方有着相应的权利和义务。这种关系在以下情况下会被解除: 1. 子女已经成年并独立。当子女达到法定成年年龄(18周岁)并经济独立时,父母的抚养、教育等义务就会被解除。但父母仍然有相应的赡养义务,包括生活上的照顾、医疗保障、精神上的关怀等。 2. 父母或子女死亡。当父母或子女死亡时,其间的权利义务关系自然会解除。 3. 父母或子女被剥夺了监护权。当父母或子女被法院剥夺了监护权,其间的权利义务关系也会被解除。 4. 子女被收养或领养。当子女被收养或领养后,其与生父母之间的权利义务关系也会被解除。 总之,父母和子女之间的权利义务关系是一种特殊的亲属关系,其解除取决于具体情况,但在任何情况下,父母和子女之间的赡养关系仍然存在。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一十一条自收养关系成立之日起,养父母与养子女间的权利义务关系,适用本法关于父母子女关系的规定;养子女与养父母的近亲属间的权利义务关系,适用本法关于子女与父母的近亲属关系的规定。 养子女与生父母以及其他近亲属间的权利义务关系,因收养关系的成立而消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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