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我国法律对婚约的基本态度是:当事人可以自行订立婚约,但婚约并无法律效力。 关于一般群众的婚约,即订婚双方均非现役军人的婚约,应当注意以下几个问题: (1)订婚不是结婚的必经程序。 (2)订婚双方必须到达一定年龄。 (3)父母、长辈等第三人代为订立的婚约一律无效,当事人无须受其约束。 (4)当事人自行订立的婚约,以双方自愿为履行的条件。 (5)对于因解除婚约而引起的财物纠纷,应分别情况,妥善处理。 一、离婚彩礼不能要回来的情况有哪些 有以下五种情况不能要回彩礼:1、已经登记结婚并同居生活的。2、男女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而同居生活时间较长的,一般应当以两年以上。3、男女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而同居生活期间生育子女的。4、男女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而同居生活,所接受的彩礼确已用于共同生活的。5、在婚约存续期间,婚约当事人死亡的。 二、订婚是否具有法律效力? 订婚不具有法律效力,我国现行法律对婚约的态度是既不提倡,也不禁止。订婚不是结婚的必经程序,男女双方确立夫妻关系,完全以他们在婚姻登记机关的登记行为及结婚证书为依据。订立婚约不必经过婚姻主管部门的批准。因此,婚约不是法律调整的对象,而是道德调整的对象,订立婚约后对男女双方没有法律上的约束力。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四十六条结婚应当男女双方完全自愿,禁止任何一方对另一方加以强迫,禁止任何组织或者个人加以干涉。 第一千零四十六条结婚应当男女双方完全自愿,禁止任何一方对另一方加以强迫,禁止任何组织或者个人加以干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