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投诉人提起投诉应当符合的条件如下: 1、投诉人是参与所投诉某某活动的供应商; 2、提起投诉前已依法进行质疑; 3、投诉书内容符合本办法的规定; 4、在投诉有效期限内提起投诉; 5、属于本财政部门管辖; 6、同一投诉事项未经财政部门投诉处理; 7、国务院财政部门规定的其他条件。 法律依据:《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第十九条 投诉人应当根据本办法第七条第二款规定的信息内容,并按照其规定的方式提起投诉。 投诉人提起投诉应当符合下列条件: (一)提起投诉前已依法进行质疑; (二)投诉书内容符合本办法的规定; (三)在投诉有效期限内提起投诉; (四)同一投诉事项未经财政部门投诉处理; (五)财政部规定的其他条件。 第二十条 供应商投诉的事项不得超出已质疑事项的范围,但基于质疑答复内容提出的投诉事项除外。 第二十九条 投诉处理过程中,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财政部门应当驳回投诉: (一)受理后发现投诉不符合法定受理条件; (二)投诉事项缺乏事实依据,投诉事项不成立; (三)投诉人捏造事实或者提供虚假材料; (四)投诉人以非法手段取得证明材料。证据来源的合法性存在明显疑问,投诉人无法证明其取得方式合法的,视为以非法手段取得证明材料。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