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怀疑对象已婚不能查询。 怀疑对象已婚可以到工作单位、家庭成员中进行调查了解,婚姻登记信息属于个人隐私,律师接受当事人的委托后,是可以去民政局查询当事人的婚姻登记信息的,但是不可以查询其他人的婚姻登记信息,否则将侵犯其他的隐私权,法律所禁止的。 查询结婚信息的三种方式: 1、司法机关依职权查询婚姻登记信息; 2、本人去民政局婚姻登记机关查询; 3、诉讼期间,律师持有律师调查令前往民政局婚姻登记机关查询。这三种方式在现实操作中都会存在些许困难,并且仅仅是怀疑就大动干戈也会影响双方的感情。 综上所述,我国法律上明确规定了男女之间是可以根据自愿的原则来办理结婚登记的,但对于个人的婚姻状态是属于隐私情况,如果怀疑对象已婚可以到当事人的所有单位,或者了解相关情况来进行调查,法律上对于个人的婚姻状态是属于隐私情况,是不得随意查询的,如果涉及到案件调查取证的需要,可以由法院根据相关程序来查询。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四十六条 结婚应当男女双方完全自愿,禁止任何一方对另一方加以强迫,禁止任何组织或者个人加以干涉。 第一千零四十九条 要求结婚的男女双方应当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结婚登记。符合本法规定的,予以登记,发给结婚证。完成结婚登记,即确立婚姻关系。未办理结婚登记的,应当补办登记。 第一千零五十一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婚姻无效: (一)重婚; (二)有禁止结婚的亲属关系; (三)未到法定婚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