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年满18周岁上大学还不可以要抚养费。 父母不履行抚养义务时,未成年的或不能独立生活的子女,有要求父母付给抚养费的权利,不能独立生活的子女,是指尚在校接受高中及其以下学历教育,或者丧失或未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等非因主观原因而无法维持正常生活的成年子女。 有以下情形之一者有要求父母给抚养费的权利: 1、子女尚在校接受高中及其以下学历教育; 2、子女非因主观原因(丧失或未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等)无法维持正常生活。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七条 父母不履行抚养义务的,未成年子女或者不能独立生活的成年子女,有要求父母给付抚养费的权利。 成年子女不履行赡养义务的,缺乏劳动能力或者生活困难的父母,有要求成年子女给付赡养费的权利。 第一千零八十五条 离婚后,子女由一方直接抚养的,另一方应当负担部分或者全部抚养费。负担费用的多少和期限的长短,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 前款规定的协议或者判决,不妨碍子女在必要时向父母任何一方提出超过协议或者判决原定数额的合理要求。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