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怎么处理网络侵权行为 |
释义 | (一)版权声明不可少 版权声明就是版权内容的使用许可证,是防止网络侵权的第一步。它是必不可少的,但是很可惜,很多媒体都忽视了这一点,或者只是象征性地放上“版权所有”四个字,没有认真对待。一个充分的版权声明,至少应该包括以下三点内容: 1、声明自己是版权材料的著作权人。 2、使用条款,即访问者可以如何使用版权材料。如果允许转载,往往会要求附上原网站的链接和出处。如果不允许转载,就应该加一个警告,警示违者要承担法律责任。 3、获知详细信息和联系未尽事项的方式。 (二)发出侵权通知书 著作权人可以通过侵权通知书,向“网络服务提供者”主张自己的权利。后者接到权利人的通知书后,应当立即删除涉嫌侵权的作品、表演、录音录像制品,或者断开与涉嫌侵权的作品、表演、录音录像制品的链接,并同时将通知书转送提供作品、表演、录音录像制品的服务对象;服务对象网络地址不明、无法转送的,应当将通知书的内容同时在信息网络上公告。否则,“网络服务提供者”就要承担连带的侵权责任。 侵权通知书上必须包括三方面内容: 1、权利人的身份证明,包括姓名(名称)、联系方式和地址等; 2、要求删除或者断开链接的侵权作品、表演、录音录像制品的名称和网络地址; 3、构成侵权的初步证明材料。 请注意,这三方面内容缺一不可,否则就会在法律上被视为无效。国家版权局的网站首页上,就有规范格式的《要求删除或断开链接侵权网络内容的通知》可供下载,并有详尽的填写说明。使用的时候,只要按规定填写,然后签名或加盖公章即可。 一、网站侵权能起诉域名注册商吗 1、依据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网站有侵权行为的,如果被侵权人认为域名注册商需要承担责任的,可以向法院起诉网站和域名注册商,但法院会不会受理要看是否符合起诉条件。 2、法律规定:《互联网域名管理办法》 第四十二条任何组织或者个人认为他人注册或者使用的域名侵害其合法权益的,可以向域名争议解决机构申请裁决或者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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