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户口本和身份证同时丢掉了怎么办 |
释义 | 丢失身份证和户口本时,先补领户口本。户主凭介绍信和实际情况说明去派出所补领户口本和身份证;非户主由户主代带身份证原件去派出所补领户口本,再凭户口本补领身份证;补办户口本后,凭户口原件补领身份证。 法律分析 可以参照如下处理:身份证和户口本一起丢失的,应先补领户口本: 1,当事人是户主的,在身份证和户口本一起丢失的前提下,应凭户口所在地的村(居)委会开具介绍信,本人去户口所在地的辖区派出所说明实际情况(两者一起丢失了),申请补领户口本的同时,补领身份证; 2,当事人不是户主的,应由户主带上本人的身份证原件,去户口所在地的辖区派出所补领户口本后,当事人再凭户口本补领身份证; 3,补办户口本后,再凭户口原件补领身份证。 拓展延伸 如何申请补办户口本和身份证? 如果您不慎丢失了户口本和身份证,您可以按照以下步骤申请补办。首先,您需要前往当地的公安局户籍管理部门咨询具体的办理流程和所需材料。通常情况下,您需要准备好身份证复印件、户口本丢失声明、户口迁移证明等相关证明文件。然后,按照要求填写相关申请表格,并缴纳相应的费用。办理期间可能需要进行身份核实和信息确认。一般情况下,办理时间为数个工作日至数周不等。请您耐心等待并及时咨询办理进展。在办理完成后,您将获得新的户口本和身份证。记得妥善保管好这些重要证件,以免再次丢失。 结语 丢失户口本和身份证后,您可以按照以下步骤申请补办。首先,凭借户口所在地的村(居)委会开具的介绍信,前往户口所在地的辖区派出所说明情况,申请补领户口本。若您是户主,同时可以申请补领身份证;若不是户主,需由户主携带您的身份证原件一同前往辖区派出所补办户口本后,再凭户口本补办身份证。补办完成后,请妥善保管好这些重要证件,以免再次丢失。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身份证法(2011修正):第二章 申领和发放 第七条 公民应当自年满十六周岁之日起三个月内,向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公安机关申请领取居民身份证。 未满十六周岁的公民,由监护人代为申请领取居民身份证。 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 第二十二条 户口簿、册、表格、证件,由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安部统一制定式样,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公安机关统筹印刷。 公民领取户口簿和迁移证应当缴纳工本费。 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 第一条 为了维持社会秩序,保护公民的权利和利益,服务于社会主义建设,制定本条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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