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主观: 申请领取生育津贴的条件: 1、女职工生育享受产假; 2、享受计划生育手术休假; 3、生育期间所花费的相关费用符合计划生育的相关规定; 4、生育的女职工拥有该市的户籍; 5、法律规定的其他情形。 法律客观: 《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 第八条 女职工产假期间的生育津贴,对已经参加生育保险的,按照用人单位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标准由生育保险基金支付; 对未参加生育保险的,按照女职工产假前工资的标准由用人单位支付。 女职工生育或者流产的医疗费用,按照生育保险规定的项目和标准,对已经参加生育保险的,由生育保险基金支付; 对未参加生育保险的,由用人单位支付。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