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根据我国法律规定,精神病人属于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无法独立作出受法律认可和保护的民事法律行为。其丢弃的行为不应当认定为其主动放弃了对手机的所有权。因此,在拾得精神病人抛弃的手机之后,需要进行返还。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二十一条 【无民事行为能力的成年人】不能辨认自己行为的成年人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由其法定代理人代理实施民事法律行为。八周岁以上的未成年人不能辨认自己行为的,适用前款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四十四条 【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的效力】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无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