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集体产权的房子不能交易,主要原因如下: 1、集体产权房屋修建在集体土地上,不能办理房屋土地使用证,不属于私产,不能上市交易。这类房屋的修建是由区政府直接审批,不到房管局登记,居住者没有对房屋的完全独立产权。 2、购买集体产权的房子风险有:行为违法,不受法律保护,集体产权房外售是违法行为,一旦产生纠纷,法律不予保护。出现纠纷购房者境地尴尬,面临房屋拆迁、增值、继承等因素,村民对出售行为感到后悔,鉴于集体产权外售是违法行为,出卖人有权要回房子。 3、不能享有房屋的产权,这类房屋,不能享有房屋产权,而是居住使用权。商品房购买者受完全独立产权,有房屋产权证。拆迁补偿不归购房者,目前,我国未对拆迁房屋而给予承租人补偿的规定,补偿对象:农村土地或地上附着物的所有人。 买集体的房子对个人来说,没有独立的产权,也不能使用集体的产权证去办理各种与产权相关的事如抵押,贷款等。但房产仍可以买卖,只是价格不能与独立产权房一样。这种房屋修建在集体土地上,不能办理房屋土地使用证,不属于私产,不能上市交易。一般来说这类房屋的土地类型,绝大多数属于集体土地,这种应该属于小产权房,目前明文规定不能办理房产证,并明文规定,不能上市流通。 法律依据 《土地管理法》 第八条 农村和城市郊区的土地,除由法律规定属于国家所有的以外,属于农民集体所有,宅基地和自留地、自留山,属于农民集体所有。 集体产权房屋修建在集体土地上,不能办理房屋土地使用证,不属于私产,不能上市交易。 第十条 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依法属于村农民集体所有的,由村集体经济组织或者村民委员会经营、管理;已经分别属于村内两个以上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的农民集体所有的,由村内各该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或者村民小组经营、管理;已经属于乡(镇)农民集体所有的,由乡(镇)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经营、管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