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 离婚的公共财产的分配:公共财产由双方当事人在离婚时协议分割,二人不能够通过协议达成一致意见的,有法院依法作出判决。若一方当事人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有隐藏、转移、变卖、毁损、挥霍夫妻共同财产的行为,则该方当事人在法院在分割财产时应对于夫妻共同财产不分或者是少分。《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七条 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对夫或者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经营中享有的权益等,应当依法予以保护。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