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站首页  词典首页

请输入您要查询的问题:

 

问题 城市管理办公室做什么
释义
    主要职责是:
    (一)贯彻执行城市管理和行政执法方面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规章。
    (二)行使市容环境卫生管理方面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行政处罚权;依法拆除不符合城市容貌标准、环境卫生标准的建筑物或者设施。
    (三)行使辖区内(乡、村庄规划区除外)城乡规划管理方面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行政处罚权。
    (四)行使市政管理方面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行政处罚权。
    一、城市管理
    1、城市管理是指以城市这个开放的复杂巨系统为对象,以城市基本信息流为基础,运用决策、计划、组织、指挥等一系列机制,采用法律、经济、行政、技术等手段,通过政府、市场与社会的互动,围绕城市运行和发展进行的决策引导、规范协调、服务和经营行为。
    2、广义的城市管理是指对城市一切活动进行管理,包括政治的、经济的、社会的和市政的管理。狭义的城市管理通常就是指市政管理,即与城市规划、城市建设及城市运行相关联的城市基础设施、公共服务设施和社会公共事务的管理。
    3、一般城市管理所研究的对象主要针对狭义的城市管理,即市政管理。
    二、城市管理包括
    1、从参与角色上,城市管理的主体包括政府(包括各级政府、各城市管理相关部门)、市场(包括企业等市场经济的各个主体)和社会(包括社区、民间组织、媒体和学术机构等);
    2、从管理层次上,城市管理包括市级、区级、街道、社区、网格等多个层次;从时间维度上,城市管理包括前期规划管理、中期建设管理与后期运行管理几个部分;
    3、从逻辑维度上,城市管理包括预测、 决策 、组织、实施、协调和控制等一系列机制;
    4、从专业维度上,城市管理包括市政基础设施、公用事业、交通管理、废弃物管理、市容景观管理、生态环境管理等众多子系统,而每个子系统又包含许多子系统,整个系统呈现出多主体、多层次、多结构、多形态、非线性的复杂巨系统特性。
    三、城市管理的内容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
    1、行使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方面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行政行政处罚权,强制拆除不符合城市容貌标准、环境卫生标准的建筑物或者设施;
    2、行使城市规划管理方面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行政行政处罚权;
    3、行使城市绿化管理方面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行政行政处罚权;
    4、行使市政管理方面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行政行政处罚权;
    5、行使工商行政管理方面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对经营场所(店)外无照经营和违反规定随意摆摊设点行为的行政处罚;
    6、行使公安交通管理方面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侵占道路及对机动车和非机动车违规经营行为的行政处罚权;
    7、行使环境保护管理方面的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对生活噪声污染,建筑施工噪声污染的行政处罚权;对在人口集中地区和其他依法需要特殊保护的区域内焚烧产生有毒有害烟尘、恶臭气体的物质的行政处罚权,对向城区河道、水面倾倒工业废渣、城市垃圾和其他废弃物行为的行政处罚权;
    8、行使原爱国卫生运动委员会的全部职责;
    9、履行法律、法规、规章规定或人民政府规定的其他执法职责。
    法律依据:
    《城市管理执法办法》
    第二条
    城市、县人民政府所在地镇建成区内的城市管理执法活动以及执法监督活动,适用本办法。
    本办法所称城市管理执法,是指城市管理执法主管部门在城市管理领域根据法律法规规章规定履行行政处罚、行政强制等行政执法职责的行为。
    第三条
    城市管理执法应当遵循以人为本、依法治理、源头治理、权责一致、协调创新的原则,坚持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
    
随便看

 

法律咨询免费平台收录17839362条法律咨询问答词条,基本涵盖了全部常用法律问题的释义及解答,是法律学习及实务的有利工具。

 

Copyright © 2004-2022 uianet.net All Rights Reserved
更新时间:2025/1/31 1:36:0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