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离婚协议主要问题有什么 |
释义 | 法律分析:离婚协议书是男女双方关于人身关系、财产分割、子女抚养的合意。 离婚协议书履行的问题: 1、双方应当按照诚实信用的原则,履行各自的义务。 2、由于履行协议发生的争议,当事人可以起诉至人民法院要求对方履行协议内容,人民法院应当受理。 3、对方不履行离婚协议书。 一、离婚协议不履行该如何起诉 离婚协议不履行,要求履行一方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 当事人可以持离婚协议书,到有管辖权的法院起诉,请求确认离婚协议的效力,并请求对方强制履行协议书内容。因为离婚协议书在登记备案以后虽然有法律效力,但是不具备强制执行力。 离婚协议不履行的起诉状书需要包括以下内容: 1、夫妻双方的基本信息,包括姓名、年龄、身份证号码、家庭住址等等能证明身份的信息; 2、诉讼请求,也就是请求法院判决报告履行离婚协议书的内容,以及诉讼费的承担等事项; 3、对方不履行离婚协议书就是诉讼的事实理由,已经登记备案的离婚协议书可以作为证据使用; 4、结尾需要另起一行写明致送机关,而后在其右下方由具状人签名或盖章,注明具体的年月日。 二、在离婚协议上签了字后可以反悔吗 离婚协议书是否可以反悔,也应该具体分情况看: 1、离婚协议书没经过民政局备案,是没有生效的,不发生法律效力。离婚协议书未生效之前,可以反悔; 2、离婚协议书生效后,一般应严格遵照协议履行,夫妻双方协议离婚后就财产分割问题反悔,请求撤销财产分割协议的,人民法院应当受理。 人民法院审理后,未发现订立财产分割协议时存在欺诈、胁迫等情形的,应当依法驳回当事人的诉讼请求。 3、当事人达成的以协议离婚或者到人民法院调解离婚为条件的财产以及债务处理协议,如果双方离婚未成,一方在离婚诉讼中反悔的; 人民法院应当认定该财产以及债务处理协议没有生效,并根据实际情况依照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七条和第一千零八十九条的规定判决。 4、离婚时,一方隐藏、转移、买卖、毁损夫妻共同财产,或伪造企图侵占另一方财产的,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对隐藏、转移、买卖、毁损夫妻共同财产或伪造债务的一方,可以少分或不分。 离婚时,另一方发现有上述行为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再次分割夫妻共同财产。如果一方在协议离婚后发现上述情况,可以起诉要求重新分割夫妻共同财产。 三、对曾经达成一致意见的财产分割协议反悔的情形 (一)人民法院可以受理男女双方自愿在婚姻登记机关办理了离婚登记手续后,一方或双方就处处分割问题反悔,请求变更或者撤销财产分割协议的,人民法院应当受理。这是因为婚姻登记机关对财产分割协议仅仅是对协议内容进行形式审查,不会进行实质审查,协议的内容是否合法缺乏保障,有必要给与司法救济途径。 (二)一方不履行离婚协议时,另一方也可以提起诉讼男女双方在登记离婚时,对子女抚养和财产分割问题曾经达成协议,婚姻登记机关因此办理了离婚登记,发给了离婚证。如果登记离婚后,一方不履行义务,另一方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要求对方履行协议。 (三)可以变更或撤销财产分割协议的情形:人民法院审理后,未发现订立财产分割协议时存在欺诈、胁迫等情形的,应当依法驳回当事人的诉讼请求。如果发现存在欺诈、胁迫等情形的根据具体情形可以变更、撤销财产分割协议。发现欺诈、胁迫的情形不是人民法院支持当事人诉讼请求的唯一条件。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七十六条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并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 离婚协议应当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和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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