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水利建设专项收入如何申报 |
释义 | 1.征收标准:凡有销售收入和营业收入的企事业单位和个体经营者,按其上年销售收入或营业收入的0.6‰征收;其中,银行(含信用社)按上年利息收入的0.4‰征收,保险公司按上年保费收入的0.4‰征收,各类信托投资公司、财务公司等非银行金融机构按上年业务收入的0.6‰征收。,2.申报期:按月申报。,3、缴费人:地方水利建设基金的缴费人为企事业单位、个体工商户和企业在岗职工。,4、计征依据、费率和应纳基金的计算:凡有销售收入和营业收入的企事业单位和个体经营者,按其上年销售收入或营业收入的0.6‰征收地方水利建设基金.其中,银行(含信用社)按上年利息收入的0.4‰征收,保险公司按上年保费收入的0.4‰征收;各类信托投资公司、财务公司等非银行金融机构按上年业务收入的0.6‰征收.对企业在岗职工按每年每人20元的标准征收水利建设基金(乡镇企业在岗职工10元)。,应纳基金额=销售收入或营业收入×适用征收率,5、免缴范围:,(1)未达到增值税、营业税起征点的生产经营单位和个体工商户;,(2)国家规定免征增值税、营业税的生产经营收入;,(3)驻湘军工企业(不含已核发了工商营业执照的军转民企业)销售军工产品收入;,(4)国防工程、防洪工程(不含经营服务性配套设施建设)、孤儿院、敬老院建设用,(5)国家规定的其他免征情形。,6、其他有关规定.对月营业收入或销售收入达不到流转税起征点的不征收;对上年无销售收入或营业收入的企业,按当年实际实现的收入按月计征。,法律依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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