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具有创业要求和培训愿望并具备一定创业条件的城乡各类劳动者(非毕业学年的`普通高等学校、职业学校、技工院校全日制在校生除外,以下统称“有创业意愿人员”),参加本市创业培训机构组织的创业培训,并取得相应创业培训合格证书。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 第十六条 劳动合同是劳动者与用人单位确立劳动关系、明确双方权利和义务的协议。 建立劳动关系应当订立劳动合同。 第十七条 订立和变更劳动合同,应当遵循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原则,不得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 劳动合同依法订立即具有法律约束力,当事人必须履行劳动合同规定的义务。 第六十八条 用人单位应当建立职业培训制度,按照国家规定提取和使用职业培训经费,根据本单位实际,有计划地对劳动者进行职业培训。 从事技术工种的劳动者,上岗前必须经过培训。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