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律师分析: 《就业困难人员享受优惠政策证明卡》(以下简称《证明卡》)的失业人员通过社区劳动组织就业、用人单位灵活性就业、自主就业等三种非传统就业方式工作取得报酬,并符合相关认定条件的,均可到户口所在社区劳动保障工作站申请办理灵活就业认定。 【法律依据】: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支持多渠道灵活就业的意见》 (一)鼓励个体经营发展。持续深化商事制度改革,提供便捷高效的咨询、注册服务。引导劳动者以市场为导向,依法自主选择经营范围。鼓励劳动者创办投资小、见效快、易转型、风险小的小规模经济实体。支持发展各类特色小店,完善基础设施,增加商业资源供给。对下岗失业人员、高校毕业生、农民工、就业困难人员等重点群体从事个体经营的,按规定给予创业担保贷款、税收优惠、创业补贴等政策支持。(财政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商务部、人民银行、税务总局、市场监管总局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二)增加非全日制就业机会。落实财政、金融等针对性扶持政策,推动非全日制劳动者较为集中的保洁绿化、批发零售、建筑装修等行业提质扩容。增强养老、托幼、心理疏导和社会工作等社区服务业的吸纳就业能力。加强对非全日制劳动者的政策支持,对就业困难人员、离校2年内未就业高校毕业生从事非全日制等工作的,按规定给予社会保险补贴。(民政部、财政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住房城乡建设部、商务部、人民银行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三)支持发展新就业形态。实施包容审慎监管,促进数字经济、平台经济健康发展,加快推动网络零售、移动出行、线上教育培训、互联网医疗、在线娱乐等行业发展,为劳动者居家就业、远程办公、兼职就业创造条件。合理设定互联网平台经济及其他新业态新模式监管规则,鼓励互联网平台企业、中介服务机构等降低服务费、加盟管理费等费用,创造更多灵活就业岗位,吸纳更多劳动者就业。(国家发展改革委、教育部、工业和信息化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交通运输部、商务部、文化和旅游部、国家卫生健康委、市场监管总局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