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幼儿园学前教育政策法律法规(幼儿教育政策法规有哪些) |
释义 | 1.幼儿教育政策法规有哪些 1、《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 第十五号); 2、《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年)》(2010年6月6日); 3、《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 第六十号); 4、《幼儿园教育指导纲要(试行)》《幼儿园教育指导纲要(试行)》(教基[2001]20号); 5、《幼儿园工作规程》(国家教育委员会令第25号); 6、《幼儿教师专业标准(试行)》(征求意见稿,2011-12-12); 7、《幼儿园管理条例》(国家教育委员会令第4号); 8、《中小学幼儿园安全管理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令 第23号); 9、《关于幼儿教育改革与发展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03〕13号); 10、《3-6岁儿童学习与发展指南》(国家教育部2012年10月15日发布); 11、《教育部关于规范幼儿园保育教育工作防止和纠正“小学化”现象的通知》(教基二[2011]8号); 12、《幼儿园教师管理条例》(1995年12月12日国务院令第188号发布)》; 13、《幼儿园收费管理暂行办法》(发改价格〔2011〕3207号) ; 14、《托儿所、幼儿园卫生保健管理办法》(1994年12月1日卫生部、国家教委发布); 15、《国务院关于当前发展学前教育的若干意见》(国发[2010]41号); 16、《全国家庭教育指导大纲》(妇字〔2010〕6号) ; 17、《学生伤害事故处理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令第12号); 18、《教师资格条例》实施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令第10号,2000年9月23日发布实施) 19、《教育部办公厅关于认真做好2007年中小学幼儿园安全工作的意见》(教基厅[2007]3号) 20、《城市幼儿园建筑面积定额(试行)》([88]教基字108号]; 21、《全日制、寄宿制幼儿园编制标准(试行)》(劳人编[1987]32号); 22、《关于幼儿教育改革与发展指导意见》(国办发[2003]13号)。 2.幼儿园教育中涉及哪些幼教政策法律法规 1、《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 第十五号);2、《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年)》(2010年6月6日);3、《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 第六十号);4、《幼儿园教育指导纲要(试行)》《幼儿园教育指导纲要(试行)》(教基[2001]20号);5、《幼儿园工作规程》(国家教育委员会令第25号);6、《幼儿教师专业标准(试行)》(征求意见稿,2011-12-12);7、《幼儿园管理条例》(国家教育委员会令第4号);8、《中小学幼儿园安全管理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令 第23号);9、《关于幼儿教育改革与发展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03〕13号);10、《3-6岁儿童学习与发展指南》(国家教育部2012年10月15日发布);11、《教育部关于规范幼儿园保育教育工作防止和纠正“小学化”现象的通知》(教基二[2011]8号);12、《幼儿园教师管理条例》(1995年12月12日国务院令第188号发布)》;13、《幼儿园收费管理暂行办法》(发改价格〔2011〕3207号) ;14、《托儿所、幼儿园卫生保健管理办法》(1994年12月1日卫生部、国家教委发布);15、《国务院关于当前发展学前教育的若干意见》(国发[2010]41号);16、《全国家庭教育指导大纲》(妇字〔2010〕6号) ;17、《学生伤害事故处理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令第12号);18、《教师资格条例》实施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令第10号,2000年9月23日发布实施)19、《教育部办公厅关于认真做好2007年中小学幼儿园安全工作的意见》(教基厅[2007]3号)20、《城市幼儿园建筑面积定额(试行)》([88]教基字108号];21、《全日制、寄宿制幼儿园编制标准(试行)》(劳人编[1987]32号);22、《关于幼儿教育改革与发展指导意见》(国办发[2003]13号)。 3.学前教育政策与法规简述幼儿园享有哪些合法权益 幼儿园的合法权益: (1)按章程自主管理; (2)组织实施教育教学活动; (3)招收学生或其他受教育者; (4)对受教育者进行学籍管理,实施奖励或者处分; (5)给受教育者颁发相应的学业证书; (6)聘任教师及其他职工,实施奖励或者处分; (7)管理、使用本单位的设施和经费; (8)拒纸任何组织和个人对教育教学活动的非法干涉; (9)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权利。 4.什么学前教育政策与法规 学前教育政策与法规是指党和国家颁布实施学前教育政策及法规。 学前教育政策与学前教育法规的联系与区别: (一)学前教育政策与学前教育法规的联系:我国的政治体制决定了教育法和教育政策在本质上是一致的。它们都是上层建筑的组成部分,都是由社会主义经济基础决定并为之服务的,都是广大人民群众利益和意志的体现,都具有规范性。 教育政策对教育法的制定和实施起指导作用,而教育法则是教育政策的具体化、条文化、定型化,是保证教育政策贯彻执行的一个主要手段。 (二)学前政策与学前教育法规的区别: ①制定的机关和约束力不同。 教育法由国家制定或认可,具有国家意志的属性和普遍的约束力。而教育政策由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机关制定,不具有法的效力。 ②实施方式不同。教育法以国家强制力保证实施,而教育政策的实施主要是靠宣传教育和深入细致的思想工作。 ③规范和稳定程度不同。法比政策更为稳定,教育政策的规定一般比较原则、概括,教育法的规定则比较具体、明确。 ④表现形式不同。教育法制定以后以条文形式出现,而党的教育政策表现形式则多样,一般来说不具有法的严格条文化的形式。 5.学前教育的政策法规有哪些 学前教育政策与法规是指党和国家颁布实施学前教育政策及法规。学前教育政策与学前教育法规的联系与区别:学前教育政策与学前教育法规的联系:我国的政治体制决定了教育法和教育政策在本质上是一致的。 它们都是上层建筑的组成部分,都是由社会主义经济基础决定并为之服务的,都是广大人民群众利益和意志的体现,都具有规范性。教育政策对教育法的制定和实施起指导作用,而教育法则是教育政策的具体化、条文化、定型化,是保证教育政策贯彻执行的一个主要手段。 扩展资料: 近些年来,我国建立了比较完整的学前教育政策法规体系,这为我国学前教育健康有序地发展提供了较全面的保障。为了提高学前教育专业在校学生的幼教法律、法规意识和依法治教的水平,高校学前教育专业专科、本科和研究生等不同层次基本上都开设了《幼儿园政策法规》这门课程,但目前并没有合适的教材,相关教学参考书也不多。 同时,基层幼教行政管理部门和一线园长、教师也迫切需要学习和掌握幼儿教育的相关政策法规,却缺乏适宜的参考书。在这种需要的推动下,本人以执教这门课程的经验为基础,权且尝试着主持编写了这本教材,希望能解决同行们的一些问题。 参考资料:学前教育政策法规概论 6.学前教育法律法规包括哪些内容 一. 指导思想和目标任务 1. 指导思想。 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以普及学前三年教育为目标,按照“政府主导,公办为主,民办补充”的办园格局,落实各级政府责任,大力发展公办及公办性质幼儿园,充分调动各方积极性,鼓励支持社会力量举办幼儿园,努力提高学前教育普及水平,加大经费投入,加强教师队伍建设,不断提高保教质量,进一步满足广大人民群众对学前教育的多元化需求,切实保障幼儿健康、快乐成长。2. 目标任务。 坚持学前教育的普惠性和公益性,建立“市级统筹、以县为主、县乡共管”的管理体制,构建覆盖城乡、布局合理的学前教育公共服务体系,逐步实现适龄儿童就近入园,基本解决“入园难、入园贵”问题,不断提高全市幼儿保教水平。到2013年,全市所有新建、改扩建幼儿园达到省定基本办园标准,每个乡镇(街道)至少建成1处公办中心幼儿园并通过省级认定,每个行政村(社区)至少设立1所幼儿园,使我市未来3年公办及公办性质的幼儿园、在园幼儿均达到总数的65%以上,学前三年幼儿入园率达到88%以上。 二、工作重点1. 大力发展公办及公办性质幼儿园。加大政府投入,通过新建、改建、扩建等方式,努力扩大公办学前教育资源。 支持和引导街道、农村集体、有条件的国有企事业单位,按照标准举办公办性质幼儿园和开设分园;鼓励支持乡镇(街道)中心幼儿园、村集体幼儿园标准化建设。中小学布局调整后的富余教育资源和其他富余公共资源,经改建合格后举办幼儿园。 现有5个班以上规模的小学附设园,经当地政府批准,可从小学剥离改建成为独立幼儿园。 2. 鼓励支持社会力量举办学前教育。 积极吸纳民间资金进入学前教育领域,积极扶持民办幼儿园特别是面向大众、收费较低的普惠性民办幼儿园发展。各县(市)区要因地制宜,采取减免租金、以奖代补、派驻公办教师等方式,引导民办幼儿园提供普惠性服务,提高学前教育的公共服务能力。 民办幼儿园在审批登记、评估指导、教师培训、职称评审、表彰奖励等方面与公办幼儿园具有同等地位。鼓励社会各界捐资助园。 对合法经营且实行普惠性服务、经审核达标的民办幼儿园给予奖励。加强管理,严格执行幼儿园审批注册制度。 3. 开展居住区配建幼儿园的专项治理。按照《济南市人民政府关于规范城区新建居住区教育设施配套建设有关问题的通知》要求,新建居住区规划幼儿园用地,由市政府无偿划拨市、区(含高新区)教育主管部门使用,居住区幼儿园产权归教育主管部门。 按照《济南市城区居住区教育设施配套建设遗留问题专项整治行动实施方案》(]规定,对存在的居住区教育设施应建未建、挪作他用等遗留问题进行专项整治。对居住区已建成的幼儿园作为公共教育资源由政府统筹安排,鼓励开发商将建成的幼儿园无偿移交教育主管部门,以举办公办幼儿园为主或委托办成普惠性民办幼儿园;办园主体必须依法履行办园职责,严格限制高收费,并承担办园经费和教育设施的改建及维修任务,确保教育教学安全。 4. 加快推进幼儿园标准化建设。各县(市)区政府要科学规划幼儿园布局,结合实际制定本地区幼儿园标准化建设年度计划,有序推进,分步实施。 要严格按照规定标准建设幼儿园,对达不到上级有关标准的幼儿园进行改造,特别是不符合抗震设防等防灾标准和设计规范的幼儿园,要限期进行改造。要按照“安全、节约、实用”的原则建设幼儿园,不得利用公共资金建设超标准豪华幼儿园。 要根据幼儿身心发展特点和保教工作要求,配足配齐幼儿园保教设施。要按照中小学校舍安全工程的要求,确保幼儿园工程建设质量;建立园舍及设施设备改造维修长效机制,严禁使用危房和不安全设施设备,彻底消除安全隐患。 5. 加强教师队伍建设。加强幼儿教师培训力度,建立完善园长、教师继续教育和定期培训制度,加强名园长、名教师、特级教师的培养,发挥其骨干、引领作用,全面提高幼儿教师的整体素质和保教能力。 完善教师资格准入和补充机制,落实教师地位和待遇。严格执行幼儿园教师资格制度,对不具备《教师资格条例》规定的在岗人员,要督促其限期取得任职资格。 公办幼儿园要按照总量调剂原则和国家及省定标准逐步配齐幼儿教师;2011年新建的50所公办园,根据规模,每园新增5名、县(市)区内部调剂5-10名公办教师,不足部分从社会聘用。已有公办幼儿园,人员不足的部分可调剂补充,其中,乡镇中心幼儿园的公办幼儿教师要达到50%。 农村集体性质幼儿园,非公办幼儿教师工资待遇实行乡镇统筹制,其工资待遇要达到省级学前教育先进县(市、区)要求标准,即达到上一年当地农民人均纯收入的1.8倍,以乡镇(街道)统一管理的形式保证按时足额发放。 三. 扶持政策1. 各级财政要切实加大学前教育投入,将学前教育经费列入财政预算,新增教育经费向学前教育倾斜。 各县(市)区要认真制定学前教育投入政策,并足额落实资金。 2. 设立学前教育发展专项经费。 市设立学前教育发展专项经费,主要用于以下方面:对纳入今年政府为民办实事的新建50所公办及公办性质的达标幼儿园实行以奖代补,按照新建幼儿园不同规模。 7.有关幼儿教师的法律法规 为进一步加强幼儿园依法治园教育工作,切实提高全体教职工的法律意识、增强自我保护和保护幼儿的能力,5月7日下午,当代之星幼儿园对全体教师进行了题为“幼师法律法规及师德”的培训培训一共分为三部分: 一、解读《未成年人保护法》中有关幼儿教师的法律法规条例、了解幼儿教师的合法权益与相关法律责任及幼儿教师应当履行的义务; 二、师德的培养; 三、日常工作中如何培养基础法律素养。 培训中,易园长运用了一些一线教师较为容易遇见的典型案例,深入浅出地对幼儿园劳动合同的争议、幼儿园人身伤害的处理与预防、与家长沟通的技巧等几个方面内容进行重点阐述。 通过这样结合实际的案例培训,让我园的每一位老师在轻松的氛围中熟悉了法律法规,增强了自律意识。 同时也学习了一些突发事件的处理方式和技巧。相信我们的老师在以后日常工作、生活中,如遇到类似情况,必定能采取积极有效的解决途径,既能保护自己,规避风险,也能保障孩子们的安全。 该内容由 张胜云律师 和 律说律答 共创回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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