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陕西住房公积金贷款条件 |
释义 | 一、陕西住房公积金贷款条件申请公积金贷款时应具备以下基本条件: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公积金缴存证明(或住房公积金卡);申请人及配偶身份证、户口本和婚姻状况证明;所在单位正常缴存住房公积金一年(含)以上的在职职工,其本人须正常缴存六个月(含)以上,且住房公积金月缴存额达到管委会公布的最低月缴存额;职工在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行为发生之日起五年(含)内,可以申请购房贷款;职工首次及二次申请贷款的,需支付购房款20%(含)以上的首付款;具有稳定的经济收入,个人信用良好,具备偿还贷款本息的能力。 二、陕西住房公积金贷款能贷多少最高贷款额度借款人单人连续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的,贷款额度最高不超过50万元;借款人及配偶同时连续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6个月(含)以上的,贷款最高不超过75万元,取消原贷款额度与公积金余额相关联政策。家庭月收入的核定核定借款人及配偶收入时,月工资总额按公积金缴存基数计算;配偶未缴存公积金的,月工资总额按实际收入金额计算(需提供可证明有效收入的银行流水或完税证明)。贷款期限贷款期限为1-30年,且借款人年龄与申请贷款期限之和原则上不得超过其法定退休年龄。对距法定年龄剩余限在10年以内的职工确需要延长贷款年限的,经本人申请,可延长至法定退休后5年。该规定的内容自8月1日起执行。据了解,上述规定只限于在陕西省住房资金管理中心办理公积金贷款申请的职工,目的是为了提高公积金使用率。西安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审批公积金贷款时仍要参照账户余额,贷款金额是账户余额的18倍。而在西安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长庆油田分中心、西安铁路局分中心缴存职工如果账户余额不够的话,可以持本人身份证前往各自的管理机构开异地贷款缴存证明,然后前往陕西省住房资金管理中心的委托银行申请办理公积金贷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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