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离婚手续的必备材料有哪些? |
释义 | 离婚登记程序及要求。双方需自愿离婚,持有离婚协议书和结婚证,提交户口簿、身份证、照片等材料。申请时填写声明书,签署协议书,婚姻登记机关审查后予以登记,颁发离婚证。 法律分析 l、男女双方必须自愿离婚。 2、双方均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3、当事人持有离婚协议书,协议书中必须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以及对子女抚养、财产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 4、当事人持有内地婚姻登记机关或者中国驻外使(领)馆颁发的结婚证。 二、离婚登记提交的证件材料 l、本人常住户口簿、居民身份证。 2、双方的结婚证。 3、双方当事人的离婚协议书。 4、双方当事人各提交2张大1寸单人近期半身免冠彩色照片。 三、离婚登记的程序 1、离婚的男女双方共同到一方常住户口的区、县级市民政局(或镇人民政府)婚姻登记处提出申请。 2、双方当事人填写《申请离婚登记声明书》,并在婚姻登记机关签名或按手印。 3、双方当事人在离婚协议书(一式三份)上签署同意协议内容的意愿,并在婚姻登记员面前签名或按指印。 4、婚姻登记机关对离婚当事人提交的证件、协议书、证明材料进行审查,符合离婚登记条件的,予以登记。 四、离婚登记的时限:证件材料齐全,予以登记,发给离婚证。 拓展延伸 离婚申请所需材料清单 离婚申请所需材料清单包括以下内容:1.结婚证原件及复印件;2.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3.户口本原件及复印件;4.离婚协议书;5.财产分割协议书;6.子女抚养协议书;7.收入证明;8.房产证原件及复印件;9.车辆行驶证原件及复印件;10.银行存折或账户明细;11.社保、医保等相关证明;12.律师委托书;13.其他相关证明文件。请注意,具体材料要根据当地法律法规和个人情况而定。建议您咨询当地律师以获取准确信息,并在申请离婚前准备齐全材料,以确保顺利办理离婚手续。 结语 离婚手续需要满足以下条件:男女双方自愿离婚,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持有离婚协议书并对子女抚养、财产及债务处理等事项达成一致意见,持有结婚证。离婚登记所需材料包括户口簿、居民身份证、结婚证、离婚协议书和近期照片等。离婚登记的程序是双方共同到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处提出申请,填写申请书并签署协议,婚姻登记机关审查材料后予以登记。离婚申请所需材料还包括财产分割协议书、子女抚养协议书、收入证明、房产证、车辆行驶证、银行存折或账户明细、社保、医保等证明文件。具体材料要根据当地法律法规和个人情况而定,请咨询当地律师以获取准确信息。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登记条例:第三章 离婚登记 第十四条 离婚的男女双方自愿恢复夫妻关系的,应当到婚姻登记机关办理复婚登记。复婚登记适用本条例结婚登记的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四章 离婚 第一千零七十七条 自婚姻登记机关收到离婚登记申请之日起三十日内,任何一方不愿意离婚的,可以向婚姻登记机关撤回离婚登记申请。 前款规定期限届满后三十日内,双方应当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发给离婚证;未申请的,视为撤回离婚登记申请。 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登记条例:第二章 结婚登记 第九条 因胁迫结婚的,受胁迫的当事人依据婚姻法第十一条的规定向婚姻登记机关请求撤销其婚姻的,应当出具下列证明材料: (一)本人的身份证、结婚证; (二)能够证明受胁迫结婚的证明材料。 婚姻登记机关经审查认为受胁迫结婚的情况属实且不涉及子女抚养、财产及债务问题的,应当撤销该婚姻,宣告结婚证作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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