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公积金会被执行还债吗? |
释义 | 法律分析:如果被执行人符合《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规定的提取条件,公积金会被执行还债。在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中,需要被执行人提交申请材料;被执行人不配合的,由执行法院代为提取。 一、公基金如何提取 公基金提取需要以下三步流程: 1、判断个人是否符合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的条件; 2、根据个人申请条件准备相应申请材料,以证明符合提取条件; 3、备齐申请材料后前往当地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提交申请并递交材料。 住房公基金,是指国家机关和事业单位、国有企业、城镇集体企业、外商投资企业、城镇私营企业及其他城镇企业和事业单位、民办非企业单位、社会团体及其在职职工,对等缴存的长期住房储蓄。 二、民间借贷被起诉起诉没还怎么办 对于不执行法院判决书偿还债务的,债权人可申请人民法院依法强制执行。被执行人未按执行通知履行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人民法院有权扣留、提取被执行人应当履行义务部分的收入。但应当保留被执行人及其所扶养家属的生活必需费用。 三、法院判决后,被告人拒绝还钱该如何处理? 对于不执行法院判决书偿还债务的,债权人可申请人民法院依法强制执行。被执行人未按执行通知履行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人民法院有权扣留、提取被执行人应当履行义务部分的收入。但应当保留被执行人及其所扶养家属的生活必需费用。 法律依据:《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第二十四条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 (一)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 (二)离休、退休的; (三)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 (四)出境定居的; (五)偿还购房贷款本息的; (六)房租超出家庭工资收入的规定比例的。 依照前款第(二)、(三)、(四)项规定,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的,应当同时注销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 职工死亡或者被宣告死亡的,职工的继承人、受遗赠人可以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无继承人也无受遗赠人的,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纳入住房公积金的增值收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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