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家庭农场支持力度大。完善和落实财政税收政策。鼓励有条件的地方通过现有渠道安排资金,采取以奖代补等方式,积极扶持家庭农场发展,扩大家庭农场受益面。 法律依据:《中央农村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农业农村部、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部、自然资源部、商务部、中国人民银行、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全国供销合作总社、国家林业和草原局关于实施家庭农场培育计划的指导意见》第十七条规定:完善和落实财政税收政策。鼓励有条件的地方通过现有渠道安排资金,采取以奖代补等方式,积极扶持家庭农场发展,扩大家庭农场受益面。支持符合条件的家庭农场作为项目申报和实施主体参与涉农项目建设。支持家庭农场开展绿色食品、有机食品、地理标志农产品认证和品牌建设。对符合条件的家庭农场给予农业用水精准补贴和节水奖励。家庭农场生产经营活动按照规定享受相应的农业和小微企业减免税收政策。(财政部牵头,水利部、农业农村部、税务总局、林草局等参与)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