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主观: 补充医疗保险是员工福利中较为常用的福利保障项目,很多单位都有多年的操作经验,每年人力资源部都需要将这个福利项目做到人力资源成本预算当中,因此准确有效的报价是人力资源部及单位都十分关注的内容。社会医疗保险众所周知是国家给予国民的基本医疗保障,商业医疗保险是保险公司给予个人的一种医疗保障,而对补充医疗保险您又知道多少呢?跟基本医疗保险又有什么不同呢?下面给大家介绍一下什么是补充医疗保险。补充医疗保险是相对于基本医疗保险而言的,包括企业补充医疗保险、商业医疗保险、社会互助和社区医疗保险等多种形式,是基本医疗保险的有力补充,也是多层次医疗保障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补充医疗保险与基本医疗保险不同,补充医疗保险不是通过国家立法强制实施的,而是由用人单位和个人自愿参加的。是在单位和职工参加统一的基本医疗保险后,由单位或个人根据需求和可能原则,适当增加医疗保险项目,来提高保险保障水平的一种补充性保险。基本医疗保险与补充医疗保险不是相互矛盾,而是互为补充,不可替代,其目的都是为了给职工提供医疗保障,起到稳定社会、促进发展的作用。我国正在建立的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制度只能满足较低水平的基本医疗需求,而且尚未覆盖全部农村人口和全部城镇人口,因此,在建立基本医疗保险制度同时,应同步发展补充医疗保险。发展补充医疗保险,既是建立多层次医疗保障体系的需要,也是保证基本医疗保险制度顺利实施的重要条件。根据我国国情和现实可能,基本医疗保险社会统筹基础上的城镇职工补充医疗保险,收费低、保障金额大,是我国现阶段鼓励发展的有效的补充医疗保险形式。 法律客观: 《企业补充医疗保险管理办法规定》 第三条 企业补充医疗保险坚持与基本医疗保险制度相衔接的原则,坚持合理负担原则。 《企业补充医疗保险管理办法规定》 第五条 企业补充医疗保险费由各单位按实发工资总额的4%从成本费用中提取。 《企业补充医疗保险管理办法规定》 第六条 各单位工会组织设立企业补充医疗保险费管理账户,实行专户存储,单独核算,统筹用于本单位职工的医疗补助。企业补充医疗保险费必须专款专用,各年度余额结转下年滚存使用,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挤占和挪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