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自入所之日起计算。对强制戒毒期满仍未戒除毒瘾的戒毒人员,强制戒毒所可以提出意见,报原作出决定的公安机关批准,延长强制戒毒期限;但是,实际执行的强制戒毒期限连续计算不超过一年。里面生活也是手工劳动,学习上课,体育康复,队列训练这些为主,只是经过强戒,结识毒友,沾染恶习陋习,学会失败,今后更加难戒掉了。强制戒毒两年实际是最长一年零八过月最短是一年零3个月,中转站就是看守所,那是算刑期的到了看守所就等于是开始服刑了。已经决定强戒了都是两年的,至少需要一年之后才可能评估,提前进入社区戒毒的,也就是放出来了。社区戒毒三年大多流于形式。表现好些,或者舍得投入和管教关系好些,那就好办些,可以提前几个月出来。强制隔离一般需要两年左右的时间。但是在强制隔离戒毒一年后,经诊断、评估,对情况良好的吸毒人员,可以提出解除强制隔离戒毒的意见,并获得批准。强制戒毒隔离到期后,解毒还未成功的人,应该向戒毒人员提出延长戒毒期限的意见,需要获得强制隔离戒毒机关的批准。强制隔离戒毒的最长期限可以延长一年。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戒毒条例》 第二十七条 强制隔离戒毒的期限为2年,自作出强制隔离戒毒决定之日起计算。被强制隔离戒毒的人员在公安机关的强制隔离戒毒场所执行强制隔离戒毒3个月至6个月后,转至司法行政部门的强制隔离戒毒场所继续执行强制隔离戒毒。执行前款规定不具备条件的省、自治区、直辖市,由公安机关和司法行政部门共同提出意见报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决定具体执行方案,但在公安机关的强制隔离戒毒场所执行强制隔离戒毒的时间不得超过12个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