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车管所能开名下无车证明吗 |
释义 | 可以办理无车证明可以携带本人的身份证,户口本前往车管所进行办理。只要当事人提供手续齐全、要求合理,并有相关职能部门出具的公函,车管所按照相关程序予以办理。 申请无车证明时的注意事项有哪些? 在申请无车证明时,一定要去当地的车辆管理所,并将所有的资料准备齐全,才能更快更好的办理手续。而且无车证明会在当事人申请成功后,一周内发放,需要当事人去车辆管理所领取,领取的时候也是有限制的,如果超时还要重新进行办理。 法律依据 《机动车登记工作规范》 第五十八条 办理补领、申领登记证书的业务流程和具体事项为: (一)查验岗查验机动车。属于申领登记证书的,还应当核对车辆识别代号拓印膜。符合规定的,在机动车查验记录表上签字并内部传递至登记审核岗。 (二)登记审核岗审查《机动车牌证申请表》、机动车所有人身份证明。符合规定的,录入相关信息,向机动车所有人出具受理凭证。属于补领登记证书的,制作登记证书交机动车所有人。属于申领登记证书的,在受理凭证上签注领取时间,核对计算机登记系统的信息,调阅档案,比对机动车所有人身份证明和车辆识别代号拓印膜,制作登记证书交机动车所有人。 (三)档案管理岗核对计算机登记系统的信息,整理资料,装订、归档。 《机动车登记规定》第五十二条 机动车登记证书、行驶证灭失、丢失或者损毁的,机动车所有人应当向登记地车辆管理所申请补领、换领。申请时,机动车所有人应当确认申请信息并提交身份证明。 车辆管理所应当审查提交的证明、凭证,收回损毁的登记证书、行驶证,自受理之日起一日内补发、换发登记证书、行驶证。 补领、换领机动车登记证书、行驶证的,原机动车登记证书、行驶证作废,不得继续使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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