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主观: 在我国,从事食品销售和餐饮服务活动必须办理食品 经营许可证 。办理时食品经营许可证需携带以下材料: 1、营业执照原件以及复印件; 2、食品经营设备的布局以及操作流程文件; 3、包含工作人员健康管理、进货查验记录、食品安全事故处置的等规章制度。 法律客观: 《食品经营许可管理办法》 第二条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从事食品销售和餐饮服务活动,应当依法取得食品经营许可。 食品经营许可的申请、受理、审查、决定及其监督检查,适用本办法。 《食品经营许可管理办法》 第九条 申请食品经营许可,应当先行取得营业执照等合法主体资格。 企业法人、合伙企业、个人独资企业、个体工商户等,以营业执照载明的主体作为申请人。 机关、事业单位、社会团体、民办非企业单位、企业等申办单位食堂,以机关或者事业单位法人登记证、社会团体登记证或者营业执照等载明的主体作为申请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