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房地产广告发布规定 |
释义 | 房地产广告发布规定如下: 1、升值或者投资回报的承诺; 2、以项目到达某一具体参照物的所需时间表示项目位置; 3、违反国家有关价格管理的规定; 4、对规划或者建设中的交通、商业、文化教育设施以及其 他市政条件作误导宣传。 房产广告的文案构成一般都有三要点,可以统称为房产宣传广告的三要素,具体如下: 1、项目节点即为该房产项目此时此刻进行到什么阶段。可以从新盆预热、开盘销售以及项目尾期三个区分。新盆预热的目的很明显,就是通过该楼盘与竞品楼盘、周边楼盘甚至是竞品房产企业来进行差异化的对比,通过这样的对比提升该房产的知名度;而开盘销售是通过大力和粗暴的直接推广吸引眼球,从而促成销售;最后是项目尾期,该类广告是为了提高销售的转化率,稳固对项目的影响力; 2、项目卖点即为该项目的优点中最吸引大众眼球的优点在哪里。一般情况下,该优点可以总结为一下18点:楼盘硬件、建筑风格、空间价值、园林主题、自然景观、区位价值、产品类别、人以群分、原创概念、功能提升、产品嫁接、楼盘软性附加值、产品可感受价值、楼盘及发展商形象、居住文化与生活方式、情感、销售与工程进度、创意促销; 3、客户痛点即为客户最感兴趣的地方,通过这一心理扩大大众对楼盘的认可。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 第三条 广告应当真实、合法,以健康的表现形式表达广告内容,符合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和弘扬中华民族优秀传统文化的要求。第四条 广告不得含有虚假或者引人误解的内容,不得欺骗、误导消费者。广告不得含有虚假或者引人误解的内容,不得欺骗、误导消费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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