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危房改造政策 |
释义 | 危房改造政策具体如下: 1、重建房屋必须要在国家危房改造规定的面积范围之内; 2、危房重建的选址必须要满足国家的相关规定,不得在地址债还高发区重建,一般遵循原址重建的原址; 3、危房改造不得强行占用农村耕地,此外,财政部会同国家发展改革委、住房城乡建设部根据改造任务和补助标准,分配下达中央农村危房改造补助资金。 危房的等级划分如下: 1、A级结构承载力能满足正常使用要求,无危险点,房屋结构基本安全; 2、B级结构承载力基本满足正常使用要求,个别结构构件处于危险状态中,但不影响到主体结构,基本能满足正常使用要求; 3、C级部分承重结构承载力不能满足正常使用要求,局部出现了险情,构成了局部危房; 4、D级承重结构承载力已不能满足正常使用要求,房屋整体危险,构成整栋危房。 综上所述,农村危房改造补助资金主要用于解决农村低收入群体的住房安全问题,不得擅自扩大支出范围,不得将补助资金用于基础设施建设等与基本住房安全保障无关的支出,不得在补助资金中提取工作经费,不准向补助对象收取任何费用。县财政部门按国库集中支付程序直接打入补助对象“一卡通”账户。 【法律依据】: 《城市危险房屋管理规定》第五条 建设部负责全国的城市危险房屋管理工作。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负责本辖区的城市危险房屋管理工作。 第九条 对被鉴定为危险房屋的,一般可分为以下四类进行处理: (一)观察使用。适用于采取适当安全技术措施后,尚能短期使用,但需继续观察的房屋。 (二)处理使用。适用于采取适当技术措施后,可解除危险的房屋。 (三)停止使用。适用于已无修缮价值,暂时不便拆除,又不危及相邻建筑和影响他人安全的房屋。 (四)整体拆除。适用于整幢危险且无修缮价值,需立即拆除的房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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