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主观: 协议离婚 的男女双方共同到一方常住户口的区、县级市民政局(或镇人民政府) 婚姻登记 处提出申请,携带 身份证 、户口本及 结婚证 、 离婚协议书 等相应的证件就可以办 离婚 了。也可以到法院提出 诉讼 。特别需要注意的是并不需要到当初 领结婚证 的地方办理离婚的。 法律客观: 《 婚姻登记条例 》第十条内地居民 自愿离婚 的,男女双方应当共同到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 离婚登记 。第十一条办理离婚登记的内地居民应当出具下列证件和证明材料:(一)本人的户口簿、身份证;(二)本人的结婚证;(三)双方当事人共同签署的离婚协议书。第三十二条男女一方要求离婚的,可由有关部门进行调解或直接向人民法院提出 离婚诉讼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