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伤心!顾客保价20万寄燕窝受损,二审判快递公司赔偿15万…… |
释义 | 如今, 快递已成为日常生活中的一部分, 你在寄、收快递时, 是否遇到过物品被损坏的问题? 遇到这种情况,如何维权? 以下要跟大家分享的这个案例, 是四川省工商局、四川省消委 发布的消费维权十大典型案例之一哦! 走起,涨知识去! 事情还得从2017年4月12日说起,自贡的吴女士在自贡某快递公司处邮寄10公斤燕窝到北京,由于燕窝本身价格较高,吴女士特地进行了报价,支付1000元的保价费,保价20万元。再加上运费和包装费391元,吴女士共支付1391元。都给燕窝做了保价 吴女士想着燕窝的这趟旅行, 应该是能安然无恙送达的。 第二天,快递抵达北京,然而,在收货时,收货人却发现,燕窝已经受损了。看对比图: 现场快递公司员工和收货人共同拍照和录像进行了确认。随后,快递公司擅自将毁损的燕窝运回成都,没想到,却造成了二次毁损。 事发后,吴女士多次与快递公司就燕窝赔偿事宜协商,双方未就赔偿达成一致。5月10日,吴女士向自贡市消委会进行了投诉,请求依法维护其合法权益。 消委会根据吴女士提供的投诉材料、保价单及快递合同等相关证据依法展开调查,认为吴女士已与经营者达成了保价协议,快递公司应按约定的保价金额承担赔偿责任。 经过多次调解,快递公司以消费者未提供燕窝价值证明等为由只同意赔5万元,双方无法达成一致意见。消委会终止调解后,积极支持消费者诉讼。 >>>>最终判决来了 经法院一审判决, 快递公司赔偿消费者货物损失20万元, 并退还运费及包装费391元。 快递公司上诉后, 经二审法院调解, 由经营者赔偿消费者15万元, 并退还391元运费和包装费。 这是一起很普通的快递事件, 其中蕴含的法律知识, 也不少哦。 普法课堂 这是一起因快递服务引发的消费争议,双方争议的焦点是关于涉案燕窝的损失金额认定问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邮政法》第四十七条及《快递市场管理办法》第二十条的规定,消费者主张理应得到支持。 最后,普法君呼吁:快递服务中因格式合同条款、快递时限、服务质量等引的消费争议时有发生,应不断加强快递行业的规范,提升服务质量,切实维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 该内容由 张胜云律师 和 律说律答 共创回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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