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贸易公司的经营范围包括哪些? |
释义 | 贸易公司的经营范围包括: 1、百货。 2、文化办公用品、纸张、办公设备等。 3、包装材料等。 4、工艺品。 5、化工原料及产品(除危险品)、化学试剂、化工百货等。 6、五金交电。 7、电子产品、通信设备、通讯器材(除卫星天线)、电讯器材、电讯电材、仪器仪表、电线电缆等。 8、机电设备及配件、机械设备及配件等。 9、电脑、计算机软件及配件、印刷制品等。 10、食品等。 11、塑料制品、金属制品、玻璃仪器等。 12、建筑材料、有色金属、黑色金属等。 13、装潢材料、建筑五金等。 14、家具。 15、纺织品。 16、酒店设备等。 17、化肥等。 一、竣工验收条件有哪些 竣工验收的条件根据实际情况而定。主要包括:完成工程设计和合同约定的各项内容;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符合设计文件及合同要求;有完整的技术档案和施工管理资料;有工程使用的主要建筑材料、建筑构配件和设备的进场试验报告,以及工程质量检测和功能性试验资料等。以及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小区垃圾房的法律规定 小区垃圾房的法律规定: 1、住宅小区内的垃圾房应与建筑主体间隔10米以上; 2、应在住宅的下风向和较隐蔽处设垃圾站,其面积不宜小于6平方米,且与住宅距离不宜小于10米,外部与道路相连; 3、垃圾站地面及内壁宜贴光滑、宜清洁材料,并配置给排水设施; 4、国家规范设计标准要求,垃圾转运站应采用封闭式设施,力求垃圾存放和转运不外露,并与周围建筑物的间隔不应小于5米。 此外,垃圾分类收集容器应对收集的垃圾类型标识清楚,分类收集的垃圾应分类运输。 供居民使用的垃圾收集投放点的位置应固定,并应符合方便居民,不影响市容观瞻、利于垃圾的分类收集和机械化收运作业等要求。 垃圾收集点的服务半径不超过 70 m。 在规划建造新住宅区时,未设垃圾收集站的多层住宅每 4 幢应设置一个垃圾收集点,并建造垃圾容器间,安置活动垃圾箱(桶);容器间内应设置排水和通风设施。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公司法》第12条,公司的经营范围由公司章程规定,并依法登记。公司可以修改公司章程,改变经营范围,但是应当办理变更登记。公司的经营范围中属于法律、行政法规规定须经批准的项目,应当依法经过批准。 |
随便看 |
|
法律咨询免费平台收录17839362条法律咨询问答词条,基本涵盖了全部常用法律问题的释义及解答,是法律学习及实务的有利工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