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车主在收到违停告知单时,如果在交管12123上查询不到相关记录,可能是记录尚未显示出来,可等待几天后再次查询;另外,如果告知单上没有交警盖章和罚款金额,那是警告提醒而非处罚。 法律分析 车主如果在受到违停告知单时,登录交管12123却没有查到相关记录,有可能是违停记录还没有被系统显示出来,车主可以等待几天过后再查看一次;还有可能的情况是,在违停告知单上没有交警盖上公章以及罚款金额的,这种告知单是交警主要对车主进行警告提醒,没有对车主作出处罚。 拓展延伸 违停记录后的处理流程及注意事项 违停记录后的处理流程及注意事项包括以下几个步骤:首先,收到违停记录通知后,应仔细阅读通知内容,确认违停事实的准确性。然后,根据通知中的要求,及时缴纳罚款或采取其他指定的处理方式。在处理过程中,务必保留相关证据和收据。若对违停记录有异议,可提出书面申诉,并附上相关证据。同时,注意遵守交通规则,避免再次违停行为。最后,定期关注违停记录的处理进展,确保及时了结此事。处理违停记录需谨慎,确保合法权益的同时,也要遵守相关法规和规定。 结语 在收到违停告知单时,车主应仔细核对交管12123的记录,可能是系统尚未显示违停记录,可稍后再查;另外,未盖章或未标注罚款金额的告知单可能只是警告提醒,无实际处罚。处理违停记录时,要准确理解通知内容,及时缴款或采取处理方式,并保留相关证据。如有异议,可提出书面申诉并附上证据。遵守交通规则,避免再次违停,定期关注处理进展,确保合法权益。处理违停记录需谨慎,遵守法规。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一百零八条当事人应当自收到罚款的行政处罚决定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到指定的银行缴纳罚款。对行人、乘车人和非机动车驾驶人的罚款,当事人无异议的,可以当场予以收缴罚款。罚款应当开具省、自治区、直辖市财政部门统一制发的罚款收据;不出具财政部门统一制发的罚款收据的,当事人有权拒绝缴纳罚款。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