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石家庄职业病诊断资格证书核发什么时间办 |
释义 | 一、石家庄职业病诊断资格证书核发什么时间办 办理时间:冬令时(9月1日至次年5月31日):8:30—12:00,13:30—17:30,夏令时(6月1日至8月31日):8:30—12:00,14:30—17:30;法定节假日除外。 办理地点:河北省石家庄市新华区石清路9号河北省政务服务中心2号楼一楼市场开办区综合受理窗口。 二、石家庄职业病诊断资格证书核发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2001年10月27日主席令第六十号: 第四十六条:承担职业病诊断的医疗卫生机构在进行职业病诊断时,应当组织三名以上取得职业病诊断资格的执业医师集体诊断。 《职业病诊断与鉴定管理办法》2013年2月19日卫生部令第91号: 第十六条:从事职业病诊断的医师应当具备下列条件,并取得省级卫生行政部门颁发的职业病诊断资格证书。 三、石家庄职业病诊断资格证书核发受理条件 1.具有医师执业证书; 2.具有中级以上卫生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 3.职业病诊断医师业务知识能力考核合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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