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交通事故未认定医院检查钱由肇事方或保险公司出。在发生交通事故后,一方因受伤住院的医疗费用可以由双方自行通过协商来确定。一般是由交通事故肇事方的当事人或保险公司在责任限额范围内先行垫付。如果另一方为机动车的,则可以要求另一方的保险公司在交强险内先行垫付最多一万元的医疗费用。 【法律依据】 《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第六十六条 交通肇事逃逸案件尚未侦破,受害一方当事人要求出具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在接到当事人书面申请后十日内,根据本规定第六十一条确定各方当事人责任,制作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并送达受害方当事人。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应当载明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受害人情况及调查得到的事实,以及受害方当事人的责任。 交通肇事逃逸案件侦破后,已经按照前款规定制作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的,应当按照本规定第六十一条重新确定责任,制作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分别送达当事人。重新制作的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除应当载明本规定第六十四条规定的内容外,还应当注明撤销原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