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邻接权的客体包括哪些方面呢 |
释义 | 邻接权主要是指出版者的权利、表演者的权利、录像制品制作者的权利、录音制作者的权利、电视台对其制作的非作品的电视节目的权利、广播电台的权利。 1.表演者权的客体是指表演活动,即通过演员的声音、表情、动作公开再现作品或演奏作品。 法律分析 在我国,邻接权主要是指出版者的权利、表演者的权利、录像制品制作者的权利、录音制作者的权利、电视台对其制作的非作品的电视节目的权利、广播电台的权利。 1.表演者权的客体是指表演活动,即通过演员的声音、表情、动作公开再现作品或演奏作品。 2.录制者权的客体是录制品,包括录音制品和录像制品。 3.播放者权的客体是播放的广播或电视而非广播、电视节目。 4.广播组织权的客体是广播、电视节目。 5.出版者权的客体是图书出版者对著作权人交付出版的作品。按照合同约定享有的专有出版权受法律保护,他人不得出版该作品。 邻接权是指与著作权相邻近的权利,是指作品传播者对其传播作品过程中所作出的创造性劳动和投资所享有的权利。邻接权是在传播作品中产生的权利。作品创作出来后,需在公众中传播,传播者在传播作品中有创造性劳动,这种劳动亦应受到法律保护。传播者传播作品而产生的权利被称为著作权的邻接权。邻接权与著作权密切相关,又是独立于著作权之外的一种权利。 一、邻接权的保护时间都是多久: 出版者权的权利保护期为十年,截止于使用该版式设计的图书、期刊首次出版后第十年的12月31日。表演者权的权利保护期为五十年,截止于该表演发生后第五十年的12月31日。录制者权的权利保护期为五十年,截止于该制品首次制作完成后第五十年的12月31日。播放者权、广播组织者权的权利保护期为五十年,截止于该广播、电视首次播放后第五十年的12月31日。 二、侵犯邻接权的法律后果是怎样的? 侵犯邻接权,应当根据情况,承担停止侵害、消除影响、赔礼道歉、赔偿损失等民事责任。侵权行为同时损害公共利益的,由主管著作权的部门责令停止侵权行为,予以警告,没收违法所得,没收、无害化销毁处理侵权复制品以及主要用于制作侵权复制品的材料、工具、设备等,违法经营额五万元以上的,可以并处违法经营额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的罚款;没有违法经营额、违法经营额难以计算或者不足五万元的,可以并处二十五万元以下的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以上就是关于“邻接权的客体”的回答,邻接权的客体是权利人的作品,这些作品的权利受到法律的保护,侵犯邻接权要受到相应的处罚。知识产权是一项非常重要的权利,当权力受到侵犯时,要及时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法律依据 法律依据: 《著作权法》第十条 著作权包括下列人身权和财产权: (一)发表权,即决定作品是否公之于众的权利; (二)署名权,即表明作者身份,在作品上署名的权利; (三)修改权,即修改或者授权他人修改作品的权利; (四)保护作品完整权,即保护作品不受歪曲、篡改的权利; (五)复制权,即以印刷、复印、拓印、录音、录像、翻录、翻拍、数字化等方式将作品制作一份或者多份的权利; (六)发行权,即以出售或者赠与方式向公众提供作品的原件或者复制件的权利; (七)出租权,即有偿许可他人临时使用视听作品、计算机软件的原件或者复制件的权利,计算机软件不是出租的主要标的的除外; (八)展览权,即公开陈列美术作品、摄影作品的原件或者复制件的权利; (九)表演权,即公开表演作品,以及用各种手段公开播送作品的表演的权利; (十)放映权,即通过放映机、幻灯机等技术设备公开再现美术、摄影、视听作品等的权利; (十一)广播权,即以有线或者无线方式公开传播或者转播作品,以及通过扩音器或者其他传送符号、声音、图像的类似工具向公众传播广播的作品的权利,但不包括本款第十二项规定的权利; (十二)信息网络传播权,即以有线或者无线方式向公众提供,使公众可以在其选定的时间和地点获得作品的权利; (十三)摄制权,即以摄制视听作品的方法将作品固定在载体上的权利; (十四)改编权,即改变作品,创作出具有独创性的新作品的权利; (十五)翻译权,即将作品从一种语言文字转换成另一种语言文字的权利; (十六)汇编权,即将作品或者作品的片段通过选择或者编排,汇集成新作品的权利; (十七)应当由著作权人享有的其他权利。 该内容由 孙晋国律师 和 律说律答 共创回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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