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不可以运输。 以下是八类禁止运输的危险品内容介绍: 1、爆炸品; 2、压缩气体和液化气体; 3、易燃液体; 4、易燃固体、自然物品和遇湿易燃物品; 5、氧化剂和有机过氧化物; 6、毒害品和感染性物品; 7、放射性物品; 8、腐蚀品。 二、货车运输八大危险品的处罚 道路危险货物运输企业或者单位不按照规定随车携带道路运输证的,由县级以上道路运输管理机构责令改正,处警告或者20元以上200元以下的罚款。交通运输部主管全国道路危险货物运输管理工作。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交通运输主管部门负责组织领导本行政区域的道路危险货物运输管理工作,县级以上道路运输管理机构负责具体实施道路危险货物运输管理工作。 法律依据: 《道路危险货物运输管理规定》 第五十九条 违反本规定,道路危险货物运输企业或者单位不按照规定随车携带《道路运输证》的,由县级以上道路运输管理机构责令改正,处警告或者20元以上200元以下的罚款。 第六十条 违反本规定,道路危险货物运输企业或者单位以及托运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县级以上道路运输管理机构责令改正,并处5万元以上10万元以下的罚款,拒不改正的,责令停产停业整顿;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一)驾驶人员、装卸管理人员、押运人员未取得从业资格上岗作业的; (二)托运人不向承运人说明所托运的危险化学品的种类、数量、危险特性以及发生危险情况的应急处置措施,或者未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对所托运的危险化学品妥善包装并在外包装上设置相应标志的; (三)未根据危险化学品的危险特性采取相应的安全防护措施,或者未配备必要的防护用品和应急救援器材的; (四)运输危险化学品需要添加抑制剂或者稳定剂,托运人未添加或者未将有关情况告知承运人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