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去当地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办理。具体流程和材料 1、初次就业的初、高中毕业生达到就业年龄而未继续升学的,持身份证、毕业证、一寸照片两张等必备证件到当地户口所在地劳动就业服务机构参加就业前训练,训练合格后填写《XX劳动者求职录用登记表》、领取《就业证》,由工作人员在就业训练情况栏进行记载。在市内各区办理的《就业证》还需到市职介中心加盖钢印。 2、凡要求到本市辖区内就业的各级各类大中专毕业生、研究生和职业技术学校毕业生,持身份证、毕业证、一寸照片2张等必备证件到劳动就业服务机构进行登记,填写《XX劳动者求职录用登记表》、领取《就业证》。 3、有就业要求的其他劳动者,持身份证和户口所在地居委会证明到劳动就业服务机构进行登记,填写《XX劳动者求职录用登记表》、领取《就业证》。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就业促进法》 第二十六条 用人单位招用人员、职业中介机构从事职业中介活动,应当向劳动者提供平等的就业机会和公平的就业条件,不得实施就业歧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