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社区托育机构开办流程 |
释义 | 托育机构需要以下手续: 1、申请人申请办理少儿托管中心,向工商部门申请设立登记前须经教育局批准,其经营场所还应当经公安消防部门验收合格,申请人经营场所内有自设食堂,还应当经卫生局审批,领取食品卫生许可证; 2、申请人应当办理上述有关批准文件或许可证后,再向工商部门申请办理营业执照。 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社会组织、企业、事业单位和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的个人可以申请举办托育机构。其中事业单位出资举办的,应当经其上级主管单位批准同意;国有及国有控股企业投资举办的,应当向对其国有资产负有监管职责的机构履行备案手续。个人申请举办的,应当具有政治权利和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企事业单位、园区和商务楼宇,面向本单位、园区和商务楼宇内职工适龄幼儿提供免费福利性托育服务的,可以申请举办托育点。 申请举办托育机构,需提交以下材料: 1、托育机构卫生评价报告 2、消防安全合格证明文件 3、食品经营许可证 4、举办者资格证明 5、场地证明,自有场所的,提供房屋产权证明;租赁场所的,提供出租方的房屋产权证明以及具有法律效力的租赁协议 6、从业人员资格证明(身份证明、学历证明、健康证明、从业资格证明等)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 第三条 未成年人享有生存权、发展权、受保护权、参与权等权利,国家根据未成年人身心发展特点给予特殊、优先保护,保障未成年人的合法权益不受侵犯。未成年人享有受教育权,国家、社会、学校和家庭尊重和保障未成年人的受教育权。未成年人不分性别、民族、种族、家庭财产状况、宗教信仰等,依法平等地享有权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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