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公司法有哪些问题有什么处理策略 |
释义 | 如何合法限制未履行或未全面履行出资股东的权利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公布的“余汉平等诉厉军公司股东资格确认、侵权纠纷案”[(2014)民申字第597号],最高人民法院认为,虽然西宁义乌公司的工商登记档案和公司章程记载厉军出资500万元,但从厉军提供的证据看,其实际出资只有300万元。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三十四条以及《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若干问题的规定(三)》第十六条关于 “股东未履行或者未全面履行出资义务或者抽逃出资,公司根据公司章程或者股东会决议对其利润分配请求权、新股优先认购权、剩余财产分配请求权等股东权利作出相应的合理限制,该股东请求认定该限制无效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 的规定精神,公司可以根据股东未履行或未全面履行出资的实际情况对其财产方面的权益作出相应限制。法院应参照此两条规定精神,对于侵权赔偿的审理,以实际出资确定赔偿比例。按1998年工商登记的46.3%计算赔偿数额,不符合权利义务相一致的原则。因此,如查明的事实表明厉军实际出资300万元,对其侵权的赔偿,宜以实际出资份额为计算依据。原审按照工商登记的46.3%为计算依据,属于适用法律不当。 公司法存在的问题有哪些 我国现行公司法存在的问题主要包括公司法和相关的法律是不协调的,比如说我国的公司法和外商投资企业法以及证券法,在相同问题上却有着完全不同的法律规定等等。 除此之外,就是公司法自身也存在着某些错误性的规定,关于股东权利的保护,债权人的适度保护等这些问题也都并不够完善。 有些规定存在错误。如公司法第4条第3款规定,公司中的国有资产所有权属于国家,违反公司法理。 有些规定不易操作。如公司法第184条第3款关于公司合并的规定为:公司合并,应当由合并各方签订合并协议,并编制资产负债表及财产清单。而对合并协议的具体内容、合并协议的效力以及发生问题如何处理等都没有规定。 公司被解散有哪些法律问题 公司解散和清算的法律问题如下: 一、关于公司的解散问题。 公司法181条对公司解散的事由作为规定: 1、公司章程规定的营业期限届满或者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解散事由出现; 2、股东会或者股东大会决议解散; 3、因公司合并或者分立需要解散; 4、依法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或者被撤销; 5、人民法院依照本法第一百八十三条的规定予以解散。 二、公司的清算问题 公司的清算是指公司解散后,为了了结公司作为当事人的各种法律关系,使公司的法人资格归于消灭,而对公司财产、债权债务等进行处理、处分的行为。 公司解散后,除因合并分立事由者外,都要经过清算程序。所讲的清算都是指因公司解散而进行的清算活动。 公司法人代表的义务有哪些呢,公司法人有什么义务 企业法定代表人应当在国家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规定的职权范围内行使职权,履行职责。 代表企业法人参与民事活动,全面负责企业的生产经营管理,接受企业和有关机关的全体成员监督。 企业法定代表人可以委托他人代为行事。企业法定代表人在委托他人代为行事时,应当书面委托。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六十二条,法定代表人因执行职务造成他人损害的,由法人承担民事责任。 法人承担民事责任后,依照法律或者法人章程的规定,可以向有过错的法定代表人追偿。 公司法股东人数要求有哪些,股东权利有哪些 公司法股东人数要求是:有限责任公司50人以下,股份有限公司股东人数无限制,但发起人人数须为2~200人。 公司股东享有以下权利: 一、股东身份权 二、参与重大决策权 三、选择、监督管理者权 四、资产收益权 五、知情权 六、关联交易审查权 七、提议、召集、主持股东会临时会议权 八、决议撤销权 九、退出权 十、诉讼权和代位诉讼权 市场竞争策略的方式都有哪些方式? 企业在市场上的竞争地位,以及企业可能采取的竞争策略,往往要受到企业所在行业竞争结构的影响。影响行业竞争结构的基本因素有:行业内部竞争力量、顾客的评议能力、供货厂商的评议能力、潜在竞争对手的威胁、替代产品的压力。 该内容由 蒋小松律师 和 律说律答 共创回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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